【專題探索】以文化外交突破台灣外交封鎖線
黃富娟 (2008/04/10) 《台經月刊第31卷第4期》
突顯軟性力量的國際向度
冷戰時期,文化外交(注1)(Cultural diplomacy)淪為美蘇冷戰體系下,國家形象宣傳策略的較勁場域;冷戰結束後國際體系由二元對立邁入一超多強,國際政治不在單方面側重傳統那種挪用武力與阻嚇作為硬性力量(Hard power)的外交策略,取而代之的是突顯軟性力量的國際向度(注2)。文化作為軟性力量的一種,得以超越傳統那種反恐與圍堵的政策思維,以潛移默化的文化心理戰術,型塑柔性影響力。
全球化趨勢與文化力量的崛起
在國際關係的運作上,政治理論家普遍運用國際交流的原則,在世界範疇內考慮彼此的互動(注3)。這在國際權力關係結構從單邊主義轉為多邊協商與合作的今日,更是如此。這種國際權力結構的變化透露著軟性力量與善用權力等面向的重要性與日俱增(附表)。
附表 硬性力量與軟性力量的比較
晚近數十年,全球化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持續擴張,一方面資本、人員與貨品的國際流通持續增加;另一方面跨國企業與非政府組織(NGOs)等新國際行為者的大量湧現,亦促成國際互動日趨頻繁與多元(注4)。配合新科技的傳播,知識經濟與資訊社會時代翩然降臨,資訊科技、網際網路、跨國媒體與其他強大的現代化力量,提供實質促進互動對話的機會;伴隨接觸而來的是國際思維趨向更開放與多元化,世界似乎卻也朝著更趨異質性的方向發展,其中行為體之文化性格、取向與社會建制的差異性,顯而易見。這些趨勢發展促成國際社會互動頻率激增,互動層次亦向更多元化的方向開展。
國際交流需要的是一套內容的導入,而文化即是內容的提供者。社會學者Castells在探討“網絡社會”時表示,知識流動的力量比權力流動的力量更具有優勢(注5)。面對全球持續增長的文化感知,21世代的今日,誰能創造文化意義並掌握再生產的系統,將可以引導全球趨勢,以在無形之中型塑有利於己的策略方針。外交空間受限、且不具有美、英等跨國傳播體系優勢的我國,更應著重於營造對我的友善文化環境,以深耕對外關係。
從文化力量的上升趨勢來思考文化外交的重要性,「文化外交」(Cultural Diplomacy)是外交領域的一種。「文化外交」長久以來被歐美國家認為是開展國家對外關係與國際計畫的前置互動過程,在這過程中,一國之制度、價值體系、國家形象與文化特色等,將透過雙邊或多邊層次之互動來開展。也因此,「文化外交」被視為處理國家對外事物上,一項重要的工具。
美國學者Joseph Nye認為,“國際政治本質之恆常變動…而這使得無形力量,變得更為重要。…而其中全球文化、國際建制,將擔負起另一個更關鍵的角色”;Hans N. Tuch在“與世界溝通”(Communicating With the World)一文中,將「文化外交」定義為「官方政府為了型塑海外的溝通環境,以利後來美國外交政策的運作。文化外交的目的在於減少雙邊因錯誤的認知或了解,而複雜化美國與他國的關係。」軟性力量包含使用那些可以影響他人偏好或選擇的價值概念、政治議程的制定能力等。…而影響他國的因素,傾向那些無形力量資源,例如文化、意識型態與建制(注6)。美國學者Charles Frankel更明言,文化交流將為美國創造在其他國家心中一個更完美的形象,並提供他國瞭解美國的價值,從而回饋對美國外交政策的制定。
文化作為軟性力量,可以形塑、改變並影響公眾溝通。廣義來看,文化可以用來緩和族群、宗教成見,創造容忍氛圍,促進國家、宗教與區域間,彼此的尊重與瞭解;從狹義來看,文化是一種外交工具、一種運用軟性力量服眾,以塑立領導地位或有利環境的一種不可或缺的力量。運用得宜,文化的外交將有助於消除阻礙外交聚會上那些因型式與禮儀而產生的距離,進一步促進自然地交換意見、傳達訊息,以促進非正式的外交協商與重大資訊情報的交流,並以此擴展傳統官方外交場域為多層次、多對象的國際交流。
綜合來看,文化的影響力,上至國家安全,下至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文化更可以引導政策的輿論、提高經濟品牌附加價值與引導社會心理層次的變化。可見文化作為一種軟性力量,已在綜合國力的競爭中逐漸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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