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政經瞭望】東亞金融整合與主權財富基金
藍蔚迎、余慕薌、洪財隆 (2008/06/05) 《台經月刊第31卷第6期》
東亞金融危機除了催化東亞區域主義的興起之外,突顯東亞在金融面區域合作之重要性,同時亦提醒吾人,美國所支配的全球性國際組織如IMF,很多情況下的確無法完全符合區域的需要(雖然美國不願承認)。後來扮演東亞區域整合重要觸媒角色的「東協加一」(日、中、韓個別)與「東協加三」(日、中、韓)兩個對話機制(各層級官員會議鋪陳最後的年底領袖高峰會議),即是此一事件的產物,且由東協代表東南亞,日、中、韓則是東北亞。截至目前,有關東亞重要整合的倡議幾乎都在「東協加三」此一架構下被提出或醞釀,較著名的有各國提供部分外匯(pooling,量的合作)以預防類似危機的「清邁協定,Chiang Mai Initiative, CMI」(2000)、規劃善用區域內儲蓄(東亞各國外儲備高達3兆美金)以發展資本市場的「亞洲債券市場倡議,Asian Bond Market Initiative, ABMI」(2003),以及協調建立區域內策略性能源儲存或減緩能源競爭的各項方案等,已稍具區域合作建制的雛形。
當然,更長期的政策焦點則不脫東亞到底需不需要一個「共同的匯率機制甚至亞元」與「亞洲貨幣基金」等重要議題。
此外,東亞的生產網絡與旺盛的貿易績效等經濟動能強大,但金融結構則相當脆弱,而匯率機制的合作成效也和全球貿易失衡能否有效解決密切相關。根據國際貨幣基金(IMF)的評估,解決當前全球經濟失衡(貿易方面主要指美國巨額的逆差、東亞國家對美的集體順差)的三大關鍵分別為,美國能否在降低財政赤字的同時讓美元平順貶值?歐洲的結構改革(主要指勞動市場)會不會有所突破?以及亞洲的匯率機制(特別是人民幣)是否將更有彈性?尤其是東亞國家多以出口導向作為經濟發展政策,對外競爭關係濃厚,如無適當的匯率合作機制,勢必難以單獨承受對美元大幅升值的後果。
「東協加三」刻正進行「清邁協定」多邊化
清邁協定乃由東協加三於2000年簽署,一開始以雙邊換匯(swap)為主,作為面臨類似金融危機時的救援機制,此舉亦使得原本既有的東協換匯協定(ASEAN swap agreement)得以擴張。有鑑於雙邊機制因太過繁複,加上威信與流動性額度稍嫌不足,東協加三從2006年開始致力於多邊化「清邁協定」,並在2008年5月4日亞銀(ADB)年會期間一併召開財長會議,決定未來多邊化的清邁協議之外匯換匯額度至少為800億美金,並將以單一的「自我管理式外匯合併安排」(self-managed reserve pooling arrangement)為之,預計最快從2009年起生效。
資金來源則由中、日及南韓提供80%的資金, 另外20%的資金則由東協的十個國家提供。所有的貸款協議以美元支付,另以當地貨幣資產作為抵押,利用換匯或開本票的方式支付。貸款部分的利率將比照倫敦銀行間的拆放款利率(Libor)高約150到300個基點,即1.5到3個百分點,以三個月為期,最多可延展兩年,貸款利率每五年檢討一次。
該決議不只代表東協加三的雙邊換匯機制將擴大成為多國互通的模式,是否意味著亞洲各國朝創建類似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區域貨幣基金組織─「亞洲貨幣基金」,則值得後續觀察。
另外,亞洲開發銀行更從2005年10月開始著手編製「亞洲貨幣單位」(Asia Monetary Unit, AMU)。亞洲開發銀行以東協十國以及日、中、韓三國的貨幣為基礎,參考這13個國家的國內生產毛額(GDP)、貿易規模等等指標,效法歐盟的「歐洲貨幣單位」(ECU)經驗,產生一通用於亞洲的「虛擬貨幣」,作為評估亞洲各國匯率的指標,以及估算亞洲與歐美經濟實力差距的參考依據。值得注意的是,由於中國反對,新台幣與港幣並沒有成為「權數」(weight)進入指數編制,雖然台灣也是亞銀的會員,也具有相當的經貿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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