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善用E化——精進科技計畫管理效率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善用E化——精進科技計畫管理效率

林倖如  (2012/02/09)    《台經月刊第35卷第2期》

由於科技發展程度攸關國家競爭力,各國政府近年來無不竭盡所能積極投入科技研發,我國政府亦然,藉由每四年制定一次的國家科技政策,透過由下而上的預算申請流程、審議及預算分配機制,有效的將國家科技計畫預算進行適切運用,計畫執行過程也搭配不同的管考機制及績效考評制度,將計畫執行成果及考評結果回饋為國家科技政策擬定參考。

2010年度我國政府科技預算已成長至新台幣941.93億元,全國科技研發經費投入占GDP的比例也逐年成長。其中,政府科技預算編列前五名之相關部會署,分別為國科會編列新台幣404.94億元、經濟部編列290.33億元、中研院編列103.30億元、衛生署編列51.60億元、農委會編列42.55億元,其他剩餘之20個部會署總合為49.21億元。計畫多而繁雜,為能妥善辦理各項作業管考及資料彙整,資訊工具之運用必不可或缺。

本文先就我國科技計畫辦理方式進行整理,再針對科技政策形成、科技計畫審議、科技計畫執行,以及科技計畫管考等各階段運用之管理系統進行介紹,並綜整分析其特色及未來可再精進之處。

 

我國科技計畫發展範疇

依據「政府科技發展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定義,科技發展計畫之範圍包括:

1.依據「行政院施政方針」所擬訂之科技發展計畫。

2.依據「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及「中華民國科技白皮書」中之各項研究發展課題所擬訂之科技發展計畫。

3.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委員會議核定之科技發展計畫。

4.行政院科技會報、行政院科技顧問會議,以及行政院產業科技策略會議決議之科技發展計畫。

5.行政院交辦之科技發展計畫。

6.中央政府各主管機關因施政業務發展需要擬訂之科技發展計畫。

2010年12月16日行政院核定之「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白皮書」提到,我國科技發展體系可分為推動機構、執行機構與評估體系等三部分。

1.科技政策推動機構為國科會、科技顧問組及其他相關部會。

2.科技執行機構,主要分為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發展與商業化四方面。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之主要執行機構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內各大專院校;應用研究與技術發展主要執行機構為財團法人與國內各大專院校;商業化部分則由公民營企業執行。

3.科技評估體系包括科技計畫審查、執行管制與成果考核等。在科技審查方面,工作重點在於研擬重點方案,含年度計畫、中長程計畫;管制考核則在於計畫方案的執行,執行之成果與檢討意見再回饋至計畫之修訂。

因應政府組織改造,我國政府將成立科技部,未來我國科技發展體系,將以科技會報為行政院層級協調機制,相關召集人及主要任務彙整於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白皮書內(圖1)。

科技政策計畫管考績效評估科技平台整合GRB系統科技會報資訊透明政策鏈結預算管理研究成果揭露。

分享:


 

聯絡我們

104 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8號7樓
電話:總機 +886 (2) 2586-5000
傳真 +886 (2) 2586-8855
E-mail:bussiness@tier.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