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國際政經瞭望】從韓國網路使用費爭議探討政府應對跨境OTT平台的可能策略

 

台經月刊

 

【國際政經瞭望】從韓國網路使用費爭議探討政府應對跨境OTT平台的可能策略

劉容寧  (2022/10/07)    《台經月刊第45卷第10期》

     GSM協會(GSMA, 2022)統計,Alphabet (Google)Meta (Facebook)NetflixAppleAmazonMicrosoft等跨國內容業者觸發56%的全球數據流量,其透過網路服務提供者(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ISP,下稱ISP業者)所布建的基礎網路提供服務創造附加利益,卻未投注建設成本,這種搭便車的生態破壞網路經濟市場,失衡的收支關係致使網路價值鏈成長停滯。20216月韓國首爾法院判決SK Broadband可合理要求Netflix支付網路使用對價後,更激發國際間對網路使用對價的討論。

 

前言

據韓國通訊傳播委員會(Korea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KCC)於「2021年廣播電視媒體使用行為調查」(2021 방송매체이용행태조사)報告指出,受疫情影響,韓國民眾使用OTT (Over The Top)人數增加,自202066.3%提升至69.5%,主要使用的OTT平台依序為YouTube (65.5%)Netflix (24%)以及TvingWavve(各占約4.4%)。

隨著OTT平台使用人數增長,韓國網路流量持續攀升,截至20216月,韓國境內內容服務總流量達16,039.9TB,而影音內容即占60.2%,進一步分析平台流量,境外業者比重高達78.6%,尤其GoogleNetflix等大型內容提供者的服務即占韓國逾30%的網路流量。流量需求的成長持續加重網路維運與建設成本,然相比已簽訂網路使用契約的境內平台業者,多數境外平台業者不僅無須負擔網路使用費,連維持服務品質的充分措施皆予以迴避(注1),長此以往恐導致ISP業者將其需要承擔的費用轉嫁給其他一般內容提供者或用戶,亦恐削弱業者對網路擴張及投資的誘因,進而影響整體網路使用環境。

鑒此韓國掀起對境外OTT平台收取網路使用費之爭議,NetflixSK Broadband關於網路使用費爭訟自2020年延燒至今,2021年年底因Netflix「魷魚遊戲」熱播再度掀起熱潮,為此韓國國會議員陸續提出若干《電信事業法》修正案(附圖),期以矯正市場失衡秩序,確保網路經濟健全、永續發展。

 

   韓國與網路使用費相關之《電信事業法》修正案

 

與韓國面臨相似困境,我國電信產業在資費低價競爭情勢下,每用戶平均收入(Average Revenue Per User, ARPU)一路下滑,早已跌破新台幣500元,而頻段競價、網路建設等營運成本所費不貲,收支失衡之下,電信業者被冠上「笨水管」(Dumb Pipe)的標籤,持續花大錢為用戶提供基礎網路服務賺取微薄月租費,卻任由多元內容服務業者收取如訂閱費、數據等加值服務所孳生的營利。

以下將從韓國近年對網路使用費的討論談起,探討韓國政府應對跨OTT平台的應對策略,並從中研提解套我國「電信笨水管」的可能對策。

網路使用費跨境OTT平台Netflix電信事業法網路價值鏈內容提供者ISP業者貿易壁壘數位發展

分享:


 

聯絡我們

104 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8號7樓
電話:總機 +886 (2) 2586-5000
傳真 +886 (2) 2586-8855
E-mail:bussiness@tier.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