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衡量我國能源科技型計畫總體效益之策進建議
王鈴惠 (2018/07/09) 《台經月刊第41卷第7期》
綜觀全球正處於能源轉型關鍵時代,各國無不積極投入能源技術創新。我國因應國際能源情勢,近年不僅將發展綠能科技列入「五加二」產業創新政策,並宣示「環境永續」為重要施政主軸,俾由各部會同心投入推動。龐大科技預算下之投入產出自然成為各界關注重點,本文爰擬介紹目前能源科技計畫類型,點出現行效益評估作業與總體效益展現的實務問題,再借鏡國際展現能源發展績效之重點,提出未來衡量能源科技型計畫總體效益之做法建議。
我國能源科技型計畫之推動與評估
我國投入能源領域之研發計畫依權責機關可分為兩種,一是由經濟部主導之能源科技型計畫,主要依科技部對科技計畫之分類(附注)規劃執行,含括:一般科技施政計畫(如能源局之能源科技研發計畫、技術處之法人科技專案計畫等)、重點政策計畫(如太陽光電兩年推動計畫),以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如科學城公共建設計畫)。
另一是由科技部整合政府跨部門資源,推動跨部會署合作之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迄今已歷經兩期。「第一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簡稱NEP-I)自2009年開始推動,五年期程結束後,審視實際執行經驗與國際政經情勢變化,於2014年起延續推動「第二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簡稱NEP-II),加強規劃產、官、學、研合作平台與互動模式,以學術界先導性應用研發,引入國內外公民營企業,聚焦NEP-I較有成效的研究項目,訂定技術發展與產業化里程碑(能源局,2016、NEP-II)。
我國整體科技發展係由科技部專責推動,經濟部主導之能源科技計畫須依其規範追蹤執行效益(綱要計畫績效評估),而國家型科技計畫因具重大社經政策目標、經費規模龐大及跨部會署等性質,更應謹慎客觀評估成效,以下說明綱要計畫及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之評估做法。
(一)綱要計畫績效評估
為強化評估結果與計畫審議之鏈結,科技部自2015年起,將該年度績效評估作業併同次兩年度計畫審議作業辦理,也就是在計畫執行年度(X)的下一年度(X+1)之年初,各機關須提送績效報告書,並視列管層級辦理自評審查,將自評結果及績效報告書,併同(X+2)年度綱要計畫書提交科技部辦理審議作業(附圖)。
能源科技計畫、績效評估、科技政策、產出型指標、效益衡量、國際比較、NEP-II、能源轉型、政策鏈結、科技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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