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以色列推動產學合作促進新興科技發展對台灣的啟示
鄭子淳 (2021/12/09) 《台經月刊第44卷第12期》
以色列作為享譽國際、僅次於美國矽谷的創新創業基地,近年來發展著重技術研發型的「創新創業」,並將以色列打造成創新與創業的搖籃,在此目標之下,以色列政府特別著重知識與技術向市場的擴散。儘管2020年因COVID-19疫情導致各國實施邊境管制,經濟活動的停滯導致以色列的新創活動在2020年銳減,但在新冠肺炎發生之前,以色列的新創投資活動不論在件數或是投資金額,皆是節節高升,顯見其政策有顯著成效。
此外,2021年釋出的世界創新指數報告(Global Innovation Index 2021)中,以色列在細項指標:創新鏈結排名第一,且該指標下的幾個評分標準,包含產學合作、境外投資占GDP比重也是排名第一,另外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的資料顯示,以色列的研發費用占GDP比重自2000年開始便落在4%區間,2019年占比更來到4.9%,足見其推升技術發展的支持,而緊追在後的為韓國,在OECD所載資料中為占比最高的兩個國家。相較於以色列,我國的研發費用占GDP比重則略低,約落在3.5%(圖1)。
圖1 各國研發投入占GDP比例
以色列的研發投入主要分為兩大類:強化創新基礎的研究、強化企業競爭力的研發。投入學術單位的基礎研究或前端應用研究由以色列科學基金會(Israel Science Foundation, ISF)負責,而有企業參與之應用研究及開發研究,則由以色列經濟部轄下的國家技術創新局(Israel Innovation Authority, IIA)負責。
國家技術創新局簡介
2016年以色列將首席科學家辦公室(Office of the Chief Scientists, OCS)、以色列產業研發中心(MATIMOP)整合成國家技術創新局。首席科學家辦公室扮演掌握各部會科學推動的重要單位,而產業研發中心則為推動企業研發活動以促進產業競爭力之單位,整合兩單位之國家技術創新局,亦承接兩單位之執掌業務。值得注意的是,以色列國家技術創新局的計畫資助並非無償提供,其希望成功的資助計畫能夠回饋所取得的利益,以投入其他計畫。因此一旦資助計畫成功且企業產生營收,國家技術創新局會向企業收取收益3~5%作為回饋,直到資助的資金完全回收;若計畫成功進行技術移轉,國家技術創新局則會根據所訂公式向計畫收取一至六倍不等的資助金額。2019年回收的金額為4.56億新謝克爾,其中2.99億元為成功商業化所得到的回饋,1.6億元為技術移轉的回收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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