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引導文化消費健全化,推升文創產業成長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引導文化消費健全化,推升文創產業成長

盧俊偉  (2014/11/07)    《台經月刊第37卷第11期》

我國文創產業發展概況

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包含15+1項次產業範疇:視覺藝術產業、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廣告產業、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產品設計產業、視覺傳達設計產業、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建築設計產業、創意生活產業、數位內容產業,以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產業」。

自2002年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被列入行政院「挑戰2008:國家重點發展計畫」以來,根據歷年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我國文創產業的營業額扣除生活創意產業、設計品牌時尚產業、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等三項次產業(因此期間產業統計項目及範圍有所變動),從2002年的新台幣4,353億元,成長至2012年的6,545億元,十年間成長約50%,幅度比整體國內產值成長更大,因此也被視為是未來我國要重點發展的產業之一。

 

內需市場是文創產業的主要營收來源

與其他國家情況相似,我國文化創意產業也高度仰賴內需市場。依據「2013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2012年文創產業營業額為新台幣6,740億元(不包含數位內容產業及創意生活產業),其中內銷收入占總營業額90.64%,外銷收入則僅占9.36%。換言之,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良窳,與內需市場表現息息相關。


國內文化消費及參與概況

一般國際上對於文化消費的定義,主要以家庭收支調查中的「休閒、文化及教育消費」為文化消費的定義。休閒、文化及教育消費在家庭收支調查中的內涵界定於2009年之後稍做更動,在支出項目中加入「才藝班、溫泉SPA、照相費、沖洗費、教科書、參考書、講義及其他學習用書」等項目(表1)。

 

1 2009年家庭收支調查之文化消費支出內涵定義調整對照表
 

考量上述統計定義的差異,觀察2000~2008年文化消費,大抵呈現下滑趨勢,自2000年的新台幣46,661元,降至2008年的40,612元,年均複合成長率為-1.72%;相反地,2009~2013年文化消費則呈現成長趨勢,自2009年的35,389元,成長至2013年的39,541元,年均複合成長率為2.81%,此一表現較同期間非文化消費項目支出的年均複合成長率1.39%還高(表2)。

文化消費文創產業家庭旅遊M型社會高端市場影視音產業出版萎縮年齡偏好內需市場消費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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