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從研發象牙塔航向金銀島——強化中介服務策略
張淑芬 (2008/07/05) 《台經月刊第31卷第7期》
美國自1980年拜杜法案通過後,即以促進大學研究成果的商業化作為推動目標,大學在定位上儼然已邁入所謂的「第三部門產業」,其「治理」依循NPO模式,「經營」則依循企業模式。大學與企業之連結關係,逐漸擺脫過去重學術輕產業的思維,企業亦打破閉門造車的窠臼,雙方從各自的象牙塔走出來,以互動、互信、互惠等原則,共同航向知識經濟潮流的金銀島。
鑑於此一潮流的形成,為能有效改善國內產學之間長久以來缺少互動,所造成的創新缺口,本文擬從分析英國創新中介(Innovation Intermediaries)的運作中,嘗試提出「研發中介服務」的概念性做法。本文所稱「研發中介服務」,係定位為技術提供者與使用者的聯繫機制,該組織所提供的資訊是企業獲得新技術與市場機會的重要手段。研發中介服務初期以強化產學媒合為主旨,引導大學將其擁有之研發能量,協助解決企業研發問題,以追求產業知識化;中期則朝建置完整智慧財產權管理的方向努力,提供顧問諮詢與技術前瞻、預測等服務;長期可朝發展良好財務支援平台,協助大學成立新創企業,並追求知識產業化。
國內產學互動機制中介功能嚴重不足
根據過去的相關研究,國內產學互動機制之中介功能相當不足,本文僅就促成產業界與學術界雙方交流的管道或平台,歸納出三項產學互動機制顯著之缺口,包括:技術服務人力不足、缺乏整合性互動平台、人脈網絡建置困難等問題,茲分述如下:
(一)缺口一:技術服務人力不足
根據台經院(2007)針對大專校院的問卷調查顯示,國內在產學研發中介之人力極為不足,平均每個技術移轉專責單位的全職人員僅2.7人,而工作年資大約3.2年;在人力運用的配置方面,有五成的人力在協助處理行政業務,包括「專利申請、維護、侵權」與「辦理技術移轉」,二成五的人力進行「研究成果管理與推廣」,一成五的人力投入「智財權布局」與「發掘技術趨勢」工作。
上述技術服務人力之分布顯示,國內研發中介成員在質量均不足的情況下,大多以提供行政支援(如:申請專利、辦理技轉等業務)為其主要業務範疇。雖然目前大專校院在國科會的獎勵措施下,業已陸續成立多家技術移轉中心,然而在現行會計與人事制度的限制下,較難提供與業界相當的薪資與福利制度來吸引專業人才長期留任,對於實質性的研發中介工作,其所能發揮的功能相當有限。
(二)缺口二:缺乏整合性互動平台
目前國內雖然已建置許多與產學合作相關的網站與資料庫,但仍以提供使用者單向資訊檢索為主,似乎無法有效發揮專業的雙向媒合功能;對企業而言,要自行從這些龐大資料量中過濾並篩選出潛在的合作夥伴或技術項目,則顯得有些不符合時效。
目前由政府單位自行設置或委託設置的產學合作相關網站大致可分成三種類型,茲分述如下:
產學合作、研發中介服務、技術轉移、創新中介、知識共享、產業競爭力、技術媒合、企業經營、專業服務、人脈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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