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日本科技政策形成與管考機制的綜覽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日本科技政策形成與管考機制的綜覽

劉一萍  (2009/02/05)    《台經月刊第32卷第2期》

隨著競爭無國界的趨勢來臨,科技與創新能量的蘊蓄,漸漸地躍升為處於被抹平的世界中重要致勝關鍵,因此,先進國家也競相視其國內社經發展情勢與需要,積極擘劃與打造適合自己體質的科技發展相關政策與措施,並隨著時代巨輪的傳動,確實也看到了歐、美、日等世界主要強權在國際舞台的亮麗表現,當然中國與台灣在產經和科技方面的發展,也受到相當的矚目。然而在社經多元化的潮流下,為能更強化市場運作機制與政策執行效益和品質,加速促使科技發展活動相關的管考機制議題,逐漸成為各界重視與探討的焦點,因此期望透過相關資訊的探討與整合,進而一窺亞洲科技翹楚的日本,如何逐步完善其科技發展政策與管考機制的堂奧,並綜覽其運作方式。

 

日本科技立國目標實現的步伐

1980年代的日本、產經競爭力持續提升,然而步入1990年代之後,就逐漸開始面臨科技不斷創新與日新月異、國內老年化社會加速來臨、社會活力降低,以及全球性永續發展課題浮現等挑戰,外加亞洲金融危機的爆發,空前的經濟蕭條考驗席捲而來,讓1990年代成為日本社經發展上重要的轉變期,而為能衝出經濟發展困境,促使了日本各界對其優勢領域寄予厚望,殷切期盼能透過科技與創新能量的強化,成為協助產業結構轉型的利器,同時凝聚科技立國的宏願。

首先日本以歐美等先進國家發展的模式為參考依據,再視國情且分階段陸續制定相關法規、政令、計畫或方針,以完善整體科研體制的運作(附表)。自1995年開始,除持續進行例行的科技前瞻運作外,首先制定「科學技術基本法」,以成為國家科技發展的奠基,接著根據該法於1996年制定第1期的「科學技術基本計畫」,展開了築夢踏實的行動方案;而為掌握與確保計畫執行的成效與品質,於1997年由內閣府進行了「國家研究開發共通性的評價大綱」研擬與實施(「国の研究開発全般に共通する評価の実施方法の在り方についての大綱的指針」)。



附表  日本科技發展政策形成與管考機制大事  

 

爾後再基於對行政與研發環境僵化的自覺,所以自1998~2001年間展開了一連串的行政體制改革,先分別制定了「中央省廳等改革基本法」與「獨立行政法人通則法」,再於2001年大力推動中央各部會改組,由原本的一府(總理府)21省廳重新調整編組為一府(內閣府)12省廳。而科技行政體制在省廳重新編組後,原先的科學技術會議(CST)廢止、改成立了總合科學技術會議(CSTP),並成立了文部科學省(為改制前文部省與科學技術廳的合體),同時通商產業省則是更改為經濟產業省,而其他省廳會都有些許整併或異動。

此外2001年對日本實可說是相當重要的一年,不僅進行了行政體制的全面改組,亦於同年度,制定了「政策評價法」及其施行基本方針;而在國家科技研發層面,則是根據第2期的「科學技術基本計畫」並參考政策評價體制,制定了「國家研究開發評價方針」(「国の研究開発評価に関する大綱的指針」)並嚴格實施。基本上方針與評價法的範疇雖有差異、但方向一致,且盡力與其內容有所整合。

並為解決智財活用性不足的問題,分別於2002年制定「智慧財產基本法」,及於2003年制定「國立大學法人法」補強及增加學校研發成果應用至產業界的靈活彈性,活絡與落實智財的運用。之後則是對政策與科技研發活動評鑑機制完善化的重視度與日俱增,進而視環境需要、持續進行修改與調整,如2008年則是搭配第3期的「科學技術基本計畫」,並參考「研究開發力強化法」(「研究開発システムの改革の推進等による研究開発能力の強化及び研究開発等の効率的推進等に関する法律」)的制定內容,再次配合進行修訂。

因此綜觀整體日本科技立國目標實現推動的歷程,約略可看出立法為據、方針與計畫為指引,進而貫徹執行和評鑑作業的共通性原則,期經由系統性的運作,確保國家科技創新實力的向上提升(圖1),以加速產業科技市場化、商品化的落實,並促進全體社經發展。

科技發展政策管控行政改革科技基本計畫評鑑機制跨部會協作產業轉型國家研發智慧財產科技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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