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政經瞭望】從2018~2019年WEF全球競爭力指數評析我國經濟發展現況與課題
游淨淳 (2018/12/06) 《台經月刊第41卷第12期》
自2005年起,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WEF)即開始發表《全球競爭力報告》(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而為將第四次工業革命(The Fourth Industrial Revolution, 4IR)帶來的影響納入衡量指標,WEF於2018年引入全新的全球競爭力指數4.0 (New Global Competitiveness Index 4.0, GCI 4.0),以環境便利性(Enabling Environment)、市場(Markets)、人力資本(Human Capital)及創新生態體系(Innovation Ecosystem),共四大類指標進行分類,其下包含12項子分類與98個細項指標,期望可透過新的概念與參數補充傳統的競爭力指標,為各國政府/經濟體提供更為客觀的分析結果。
WEF創辦人Klaus Schwab (2017)曾言:「在一個國家競爭力的衡量上,創新能力(Innovative Capacity)已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其重要性也逐漸高於過去所著重的資本(Capital),並進入人才資本主義(Talentism)的時代。第四次工業革命的整備,以及政治、經濟與社會體系的強化,將是未來國家競爭力提升的關鍵」。筆者觀察2018年的全球競爭力指標項目亦可發現,人力資本、創新能力、市場恢復力和靈活性之間的交互作用,已然取代過去以資本為主的成長引擎,重新定義驅動數位時代經濟成長的關鍵要素。因此,本文針對GCI 4.0指數評量方式與2018年評比結果進行探討分析,並藉由我國GCI 4.0指數的評分表現,觀察我國整體競爭力與經濟發展現況及課題,以提供政府和各界參考。
GCI 4.0指數架構分析
2018年GCI 4.0指數共針對140個國家/經濟體進行評比,報告中所使用的資料來源,其中一部分來自於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世界銀行(World Bank)與其他聯合國專門機構,包含:國際電信聯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ITU)、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UNESCO)與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等;另一部分則來自於WEF所執行關於競爭力的問卷調查結果,每個國家因回收份數不同故加權計算的權數也有所不同。
GCI 4.0指數共分為四大類指標、12項子分類,子分類中又包含1~20種不等,共98項細項指標,其中有34項指標延續以往的衡量方式,64項則為新增的衡量指標。四大類指標分別為環境便利性、人力資本、市場及創新生態體系(表1)。
表1 GCI 4.0指數評比架構
GCI 4.0指數利用加權方式進行12項子分類評比,以1~100分衡量12項子分類,分數愈高代表該項子分類指標表現愈佳,最後再根據12項子分類的平均值,得到GCI 4.0指數的最終分數。其中四大指標與12項子分類詳細分述如下:
全球競爭力、創新能力、數位轉型、勞動市場、基礎設施、經濟成長、創新生態、WEF指數、台灣經濟、總體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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