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如何以政策降低中小企業融資障礙——跨國系統性的政策研析
簡淑綺 (2012/05/07) 《台經月刊第35卷第5期》
由於中小企業經營規模較小,缺乏擔保品,抵抗外部經濟環境劇烈變動能力不及大企業,以及多元特性導致增加財務評估之困難性,因此國內外中小企業普遍存有財務缺口問題,而企業能否適時取得所需資金,為企業成長、擴張、維持與持續經營的重要關鍵,因此各國政府對於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都給予適度的協助。2006年根據OECD在「中小企業的資金融通缺口─理論與實證」報告中,對中小企業財務缺口所做的調查指出,OECD國家有80%認為中小企業存在財務缺口,非OECD國家認為其中小企業有財務缺口之比重更超過90%,而貸款與保證為OECD與非OECD國家最主要的金融政策協助工具,惟OECD國家隨著金融市場發展較成熟,透過創業投資(Venture Capital)協助中小企業取得資金的比重明顯高於非OECD國家(圖1)。
圖1 各國政府對中小企業資金協助之分布比例
台灣中小企業融資來源主要依賴銀行借款,搭配「中小企業信保基金」
企業籌資管道除了來自企業主、親友、股東內部籌資之外,隨著企業規模擴大,資金需求增加,對外尋求融資需求也隨之提高。根據融資順位假說,在內部融資之後,企業融資偏愛間接金融融資高於直接金融融資,在直接金融融資方面,以債權融資甚於股權融資。根據我國央行資料顯示,企業融資管道也大致符合融資順位假說,外部融資約占七成的資金來自銀行貸款,其次為直接金融之股權融資,約占兩成,其他包括短期票券、公司債、海外債、資產證券化收益債券等。對於中小企業而言,由於本身規模條件限制,降低透過股權或債權之直接金融融資的可能性。換言之,我國中小企業外部融資應有更高比例依賴銀行貸款。惟由於我國中小企業缺乏擔保品,以及企業主長期以來的節稅觀念,帳務處理亦多委由不具會計師專業的記帳士擔任,實際經營情況不易一窺端倪,造成與銀行、金融機構往來時資訊不對稱,加大透過銀行體系取得間接金融融資的困難度。
為了緩解中小企業籌資困難,尤其降低銀行借款困難度,我國當局以信用保證配搭銀行貸款、政策性貸款為最直接的金融協助措施,其他還有財務健全輔導與透過創投公司的間接投資等。
(一)信用保證金額逐年擴大,惟保證戶數未隨之增加
我國於1974年成立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旨在提供信用保證,以協助中小企業獲得金融機構之融資,此為我國政府對中小企業融資最重要的保證協助工作。透過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所提供的信用保證服務,緩解中小企業缺乏擔保品、信用不足,衍生造成銀行借款困難之問題。近年來隨著政府當局對中小企業財務融資議題的重視,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提供的保證項目和方式不斷地與時俱進與創新,尤其2008年底爆發全球金融海嘯,信保基金為了落實政府提出的「因應景氣振興方案」,提出「千金挺」方案,促使信保基金對於中小企業保證金額、協助企業取得融資的金額不減反增(附表),且呈現加速成長的態勢(圖2)。
附表 2002~2011年信保基金近年承保情況
圖2 2003~2011年信保基金承保之成長情況
信保基金的保證項目除了涵蓋企業經營、購料、出貨時相關資金需求之外,近年來因應加速服務業發展,以及照顧微型企業、創業需求,也推出相關之保證業務,如「重點服務業融資」、「電影事業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及有聲出版事業優惠貸款」、「小額簡便貸款」、「小店家貸款」、「青年創業貸款」等。申請信保基金保證的方式也從傳統既有的,透過銀行機構提供授權保證、專案保證至2004年突破創新推出直接保證(企業可直接向信保基金提出保證申請)、批次保證。在拓寬企業信用保證申請渠道的同時,也提高銀行機構對於信保基金使用的靈活度。
中小企業信保基金、融資障礙、政策性銀行、信用保證、CRA立法、債權融資、金融海嘯、直接金融、融資政策、美國SBA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