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變.辨.辯】群聚產業科技與產學需求調查
張淑芬 (2007/06/06) 《台經月刊第30卷第6期》
各縣市群聚產業規模描述
(一)地理集中度
「地理集中度」主要用以衡量產業內的廠商是否集中於某些特定縣市內,此處分別以「營運工廠家數」與「從業員工家數」所在的縣市別來計算其集中程度,並以賀芬達指數(Herfindahl Index, HI)來衡量:
地理集中度=
其中,「
」表示16個行政單位(合併縣市後);「
」有二種計算方式,其一表示該行業在第
縣市的營運工廠家數佔整體之比率,其二表示該行業在第
縣市的從業員工人數佔整體之比率。
根據上述公式可知,如果該產業的所有營運工廠家數或從業員工人數都集中於同一縣市,則地理集中度指標會等於1;如果該產業的所有營運工廠家數或從業員工人數平均分布於16個縣市,則地理集中度指標會等於0.0625。
本文依2004年工業統計調查報告所提供之數據,計算二分位產業之地理集中度,為進一步萃取具有群聚特性之產業,本文將以「由營運工廠家數所計算之地理集中度」為橫軸,「由從業員工人數所計算之地理集中度」為縱軸,繪製散布圖如圖1所示。
圖1 二分位產業之地理集中度散布圖
茲分別以地理集中度0.15與0.25為分界點,將23個行業別劃分成三個區域:
1.右上區域表示分別由廠商數與員工數所計算之地理集中度均大於 0.25,表示相對於其他行業而言,落於此處之產業不論在營運工廠家數或從業員工人數均有集中於某些縣市的特性。
2.中間區域表示二項地理集中度指標介於0.15至0.25之間,表示落於此區域的產業地理集中程度屬於中等。
3.左下區域表示二項地理集中度指標均小於 0.15,表示落於此區域的產業不論在營運工廠家數或從業員工人數都較其他行業均勻分散於各縣市。
(二)市場集中度
「市場集中度」原用於解釋某一市場內主要公司的總營業額占全部市場總營業額的比率,通常以CR指標(Concentration Ratio)計算之。此處為進一步瞭解圖1所界定中高地理集中度之產業所屬前三大縣市之市場集中度,本文援用CR指標的概念,計算「前三大縣市全年營業收入之集中率」,其公式為:
產業群聚、地理集中度、產學合作、科技需求、潛力產業、轉型升級、政府輔導、研發能耐、創新活動、區域均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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