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金融危機歷史之回顧
莊朝榮 (2009/01/05) 《台經月刊第32卷第1期》
20多年來已發生數次金融危機
這次在美國爆發的次貸風暴,是由房地產泡沫和信用泡沫所引起的,與之前在其他國家發生金融危機的肇因有小部分相似,但大部分都截然不同。金融危機一再地重演,是否為投機的狂熱所造成?還是政府政策錯誤造成的?本文將針對20年來發生的重大金融危機,包括1980年代後期美國儲貸銀行業危機、1989年日本金融危機、1992年歐洲貨幣制度(EMS)的匯率機制(ERM)危機、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機、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1998年俄羅斯金融危機,以及2007年美國金融危機,作一歷史回顧,並剖析金融危機的前因後果。由於有人將這次的美國金融危機與1930年代的大蕭條相比擬,是以本文亦略加探討。本文的最終目的是希望國人對金融危機的發生原因能進一步的瞭解,從中記取教訓,防範於未然,勿重蹈金融危機的覆轍。
金融危機歷史回顧
(一)1980年代後期美國儲貸銀行業危機與1989年日本金融危機
美國儲貸銀行興起於二次大戰之後,儲貸銀行只是從事簡單的抵押放款,以賺取存貸利差為主的機構。結果,數十年來儲貸銀行獲利可觀,於是儲貸業大幅成長。由於1980年代後期的美國貿易赤字日益惡化,工廠外移,加上聯邦政府的赤字壓力,迫使布希總統打破了不加稅的承諾。隨後波斯灣戰爭爆發,油價上漲,使消費者信心下挫,通貨膨脹壓力開始增加,經濟陷入不景氣,宣告儲貸銀行業美好時光的末日到來。通貨膨脹急速把短期和長期利率拉高,使許多儲貸銀行出現虧損,最後有將近750家儲貸銀行資不抵債。於是美國政府遂採取以下措施:(1)讓這些資不抵債的儲貸銀行破產;(2)把他們的資產交給清算機構處理;(3)大幅折價處分不良資產,讓不動產市場再度活絡。結果,原先看起來賣不掉的不動產出清得差不多時,不動產市場就馬上回春,而新的小型儲貸業也開始興盛起來。
日本銀行原先在不動產價格狂飆時,把大量資金放在不動產擔保的放款上,但從1990年股市和不動產泡沫破滅以來,不動產價格大幅下跌,擔保品因而不足。當不動產價格泡沫破滅時,銀行不願清算貸款戶,使得經濟問題更加嚴重。在不動產市場幾乎停擺的情形下,銀行沒有實際去估算擔保品價值,因此也就不知道自己是否還有清償能力,於是銀行就對放款格外謹慎,造成新客戶的貸款受限。接著通貨緊縮甚囂塵上,後來政府花許多年及多項緊急紓困措施,才讓長期下跌的房地產價格在2006年從谷底翻升。房地產價格穩定下來,並讓銀行體系回到正常後,才真正地評估壞帳和不良資產,並對銀行的償債能力作合理的判斷。也只有在這時,新放款才開始進來,讓經濟活動有顯著成長。觀察日本為何沒有比照美國的作法來處理這項危機?葛林斯潘(2007)指出,對日本經濟長期停滯的原因提出的見解,主要是著眼於日本的國家文化對經濟政策思維的影響。因為日本銀行家不像西方人一樣收回放款,而是在文化力量的束縛下,刻意接受極為昂貴的經濟停滯的代價。
(二)1992年歐洲貨幣制度(EMS)的匯率機制(ERM)危機
自1979年3月歐洲貨幣制度(European Monetary System, EMS)正式成立,歐洲匯率機制(Exchange Rate Mechanism, ERM)與歐洲貨幣單位(European Currency Unit, ECU)相繼推動。當時的匯率機制(Exchange Rate Mechanism, ERM)規定如下:
1.各國訂定其貨幣兌歐洲通貨單位(European Currency Unit, ECU)的平價或中心匯率。
2.ECU為會員國一籃貨幣的加權平均。
3.各貨幣允許在中心匯率上下範圍(如2.25%)內變動,當觸及了上下限,兩國的中央銀行都必須進行干預。
金融危機、儲貸危機、次貸風暴、亞洲金融危機、俄羅斯金融危機、貿易赤字、貨幣政策、金融創新、經濟衰退、資本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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