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亞洲政經瞭望】亞洲LNG市場概況與展望

 

台經月刊

 

【亞洲政經瞭望】亞洲LNG市場概況與展望

呂嘉容  (2014/04/20)    《台經月刊第37卷第4期》

   截20142月止,全LNG進口國共28個,近期增加的28個國家為馬來西亞,而亞洲地LNG進口國家依時序為日本、韓國、台灣、印度、中國、泰國、新加坡、印尼等以及新加入的馬來西亞共九國。亞洲地區傳LNG進口國為日本、韓國及台灣。但近年來,由於經濟快速成長,印度與中國各20042006年開始進LNG。中國目前已11LNG接收站,印度亦有四座接收站,發展十分快速。

 

液化天然氣發展概述
(一)亞洲市場為主軸

   歐美市場以管線天然氣為其主要貿易方式,較少以LNG形式的交易,與東亞市場幾乎完全依LNG並不相同。歐洲天然氣的供應,不但能從鄰近的俄羅斯、挪威及阿爾及利亞等國經管道進口天然氣,亦可從卡達,奈及利亞、阿爾及利亞與埃及等國LNG形式進口,甚至未來南行管(South Stream)完成後可以從中亞進口。雖然隨著歐洲境內天然氣化設備的擴增LNG於歐洲天然氣市場占比已200919%,攀升201125%,但數量卻未勝於東亞。北美方面LNG來源則來自千里達、卡達、葉門等國,但2008年起美國量產頁岩氣之後,除了北LNG進口量已大幅銳減之外,將2017年起開始出LNG。亞洲的天然氣需求強勁,除了受到東南亞新興國家之經濟發展之外,中國、印度兩大經濟體之能源所需增加,以致有可能2020年之前,亞洲地區LNG之需求將超過每年兩億噸。
(二)以長約為主要交易模式

   LNG交易模式可分為長期合約與短期合約兩種,長期合約(期間大多長20年以上)LNG主要交易模式。長期合約之買賣雙方數量、合約期間與價格均為事先協商決定,以確保買賣雙方之利益。短期/現貨合約具變化性高,交易數量與期間可以較具彈性等特色。

   LNG產業鏈有其特殊性,從氣源探(E&P)、生產及液(production and liquefactions)、訂LNG船、儲(shipping and storage)、接收與氣(receiving and regasification),一直到用戶(distribution)都是巨額投資,動輒千百億元,為保障長期投資回收與財務融資償付LNG產業向來都是以長期合約20~25年)為基礎簽訂購銷合(Sale & Purchase Agreement, SPA)及供應合(Gas Supply Agreement, GSA),將上下游合約的權利義務等法律地位建立在一種相互傳(Back to Back)的平台上。

   在2000年之後LNG的市場漸趨成熟,供應者增多了,使用者也有一些供應出現亂(Turbulence)狀態LNG的市場出現些靈活性。
(三
LNG價格以油價為計算依據

   國際間天然氣計價方式,主要分為兩種:油價連動及氣對氣。美國天然氣市場自由化之後,其氣價乃是以氣對氣的方式;歐洲的計價方式逐漸由油價連動轉向氣對氣;亞太地區方面則仍以油價連動為主。氣對氣的計價方式可真實地反映市場供需。雖然依油價計價無法如氣對氣反映實際供需,但過去進出口雙方基於下列因素,而同意以國際油價作為LNG價格基準(1)早期天然氣與石油的生產過程相似,且天然氣與石油於市場相互競爭,國際油價較不易受進出口雙方操作(2)因此,國際油價可為液化與氣化廠之建設等相關投資提供穩定的現金流。

   我國與日本及韓國同屬東北亞液化天然氣進口國家,各國進口LNG之價格係以國際液化天然氣交易市場通用之國際油JCC(Japan Crude Cocktail)價格為計價指標。
(四)不提照付與諸多附加條款,買賣雙方議價力量對交易條件有重大影響

   全球在LNG 交易市場大致分為北美、歐洲、東亞三大市場,其代表國家別為美國、歐洲與日本,交貨方式目前FOBCIFEx-Ship等三種方式,其中亞太地區購LNG情形與歐美國家比較,因購買量近全球之一半,供應來源(國家)較多,運輸距離較長,契約量較大,其交貨方式採Ex-Ship較多,亦即賣方負責於進口國目的地港船上交貨。賣方負擔交貨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的貿易條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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