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美國對於FTAAP所可能採取的立場與態度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美國對於FTAAP所可能採取的立場與態度

余慕薌 ‧ 林家敏  (2006/12/08)    《台經月刊第29卷第12期》

美國自1988年通過綜合貿易法(The Trade and Competitiveness Act of 1988)以來,透過多管齊下方式,追求其所設定的自由貿易理念。一方面支持多邊的世界貿易組(GATT/WTO)自由貿易規範,另方面透過雙(bilateral)的方式,逐步整合再擴大到全美洲的自由貿易區,其他則是外交和戰略意謂濃厚的自由貿易協定(1)。

從這FTA經驗中可以觀察得知美國對FTA的政經思維:先透過雙邊的方式(約旦與以色列乃是強烈的政治意涵),最後擴大達到其政經目的並握有主導權。

由上述觀念來看美國對東亞或是整個亞太區域的看法,大致可知美國未來藍圖是希望建立以「美國」為中心FTAAP,不要被東協加一甚至加三排斥於亞太地區之外,而且美國本年首度公開支FTAAPAPEC的長期目標,顯示美國對東亞快速整合的不安,但是對於一個包含中國在內FTAAP也感到戒慎恐懼,深恐彼此之間不斷擴增的貿易逆差更形惡化。不過,為保有在亞太地區的主導權,若能APEC形成一個未來以美國為中心,橫跨太平洋兩岸、21個經濟體所形成FTAAP,更能展現美國未來在全球的政經影響力。 

 

美國簽署自由貿易經驗

近年來美國一反消極態度,展現強烈企圖心整合各區域經濟發展,除依序推動「北美洲自由貿易區(NAFTA)、「中美洲自由貿易協定(CAFTA)等區內經貿結盟外,更打算以美洲自由貿易(FTAA),達成整個美洲地區的經濟整合。

除了鄰近區域的整合,美國亦加速跨區 FTA 的洽簽(2)。此外,美國準備推動「中東自由貿易區」(擬2013年成立),並與南部非洲關稅聯(SACU)等次級區域組織進FTA的洽簽工作,逐步拓展其整合的範圍(請見附表)。 


   美國洽FTA現況

 

(一)北美自由貿易區協定(NAFTA)

北美自由貿易區醞釀20世紀年代初,美國總統雷根在競選綱領中曾提出建立北美自由貿易區的主張1989年美國與加拿大率先簽訂美加兩國自由貿易協定。直1992年,美國、加拿大及墨西哥三國簽署了北美自由貿易協(NAFTA)1993年三國又就環保、勞動就業等問題達成協定,作NAFTA的補充。1994NAFTA生效,北美自由貿易區正式誕生(3)。

美國立場FTAAP亞太經合會(APEC)自由貿易協定(FTA)東亞整合美中貿易逆差競爭性自由化貿易政策RTA/FTA全球貿易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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