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建生專欄】約翰.彌爾的婚後歲月
施建生 (2013/05/16) 《台經月刊第36卷第5期》
一、結婚
約翰.彌爾(J. S. Mill)於1848年出版「政治經濟學原理」一書,終於獲得他渴望在學術上得到的聲譽,使他感到非常欣慰。但於翌年摯友哈莉特(Harriet)的丈夫約翰.泰勒(John Taylor)卻因患癌症不治而逝世,這一變化對於他此後的生活發生巨大的影響。他與哈莉特親密往來已將近20年,儘管兩人自已認為這種友誼是聖潔的,但畢竟不符當時社會的習俗,以致常受到冷語譏評,他的父親自始就強烈反對。如今哈莉特的丈夫既已逝世,兩人自可逕行結婚而讓過去的紛擾就這樣一筆消逝。經過一年多的思考,兩人就決定這樣辦了。
這時彌爾首先要做的自然是將此項決定告訴他的母親與弟妹,他與她們一直住在一起。實際上自他父親於1836年逝世後,一切家計的開銷完全由彌爾負責。當彌爾將決定告訴她們時,她們都感到驚訝而不知所措,因為自從當初父親對於兩人交往表示強烈反對以後,家人就從未再提及此事,與哈莉特自然也從未謀面。彌爾偶而會將哈莉特的兩個小孩帶到家來,彌爾都稱他們是弟弟喬治(George)的朋友。現在突然聽到結婚的決定,而彌爾也沒有任何的解釋,她們自然也不知如何應對了。彌爾認為她們這種冷漠的態度是一種侮辱,後來她們曾力圖予以補救,最後仍為彌爾拒絕而無法挽回。尤其令他不滿的是弟弟喬治也持反對態度,他一直以為喬治支持自己與哈莉特的關係,認為這是一種對社會虛偽作風的挑戰而至為欽敬,因此他們兩人之間的手足親情亦甚密切,彌爾還為喬治在東印度公司謀得職位。但現在喬治卻反對這一婚事,認為他倆違背了當初挑戰社會不良習俗的原則。彌爾認為這是一種喪失誠信的行為,是不可原諒的。他就這樣與所有家人斷絕了關係。
彌爾與哈莉特在1851年復活節的星期一登記結婚,在場的只有哈莉特的一女一男海倫(Helen)與亞爾奇能(Algernon)。對於這件事彌爾在「自傳」中這樣寫著:
「我在1851年4月與一位女士結婚,她無可比擬的價值已使她的友誼成為我幸福與改進的最大源泉。許多年來我們從未期望彼此間有更親密的關係。我雖然熱烈地盼望在我們有生之年,能讓我們的生命完全的結合,但如果這種機會是要以另一個人(約翰.泰勒)的早逝才能獲得,我與我的夫人寧願永遠放棄。約翰是我最誠摯敬仰的,也是她最強烈愛慕的人,但是這件事終於在1849年7月發生。這使我從這種不幸中獲得自己最大的幸福,使我與她早已於思想、情感與寫作方面存在的夥伴關係,再進一步增加成為所有生活上的夥伴關係」(注1)。
婚後他們感到更與社會隔離了,就在距倫敦約七哩的一個小城租屋居住,除了海倫以及最初五年還有亞爾奇能在一起生活外,極少與他人往來。彌爾每天赴公司處理公務,以及有時政治經濟學會有集會前往參加外,幾無其他活動。
二、共同創作的計畫
約在1853~1854年間,彌爾與哈莉特都有嚴重的健康問題,哈莉特在過去十年就不斷發生麻痺現象,彌爾則早已患肺病。肺病在19世紀是很大的病害,不知如何醫治。實際上這是一種傳染病,但一般人則都認為是遺傳的。以彌爾的親友論,他的父親、兩位弟弟以及一些知己朋友都是因患肺病而死亡。後來事實證明,彌爾要到1873年才逝世,但在此期間,死亡的陰影實沒有一天不在威脅著他。
在這種情形之下,他告訴哈莉特他們必須在有生之年盡量將識見加以整理出版,其中他最為關注的是他的「自傳」,他希望這本書能以兩人的名義出版。到了1856年這本書前六章的初稿已在哈莉特親眼監督下完成。雖然就出版的數量論是他在這一階段中成果最少的,但實際上以後陸續出版的「自由論」(On Liberty)、「代議政府論」(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婦女的服從論」(The Subjection of Women)、「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以及「自傳」都是在這一階段所計畫、構思與草擬而成的。
同時,亦鑑於不久可能會逝世,彌爾與哈莉特都考慮到退休問題。他們計算為了維持退休後能舒適地生活,每年至少必須有500英鎊的收入,但那時他們的收入還不能達到這種水準。至於退休後的居住問題,則希望能在法國安渡餘年。但是,所有關於退休後的考慮卻亦促使東印度公司要不斷增加他的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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