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從我國中央政府施政計畫體系變革看政策規劃管理新思維
林佳慧 (2016/05/20) 《台經月刊第39卷第5期》
為解決錯綜複雜的公共問題,滿足人民需求與期待,優質公共治理一直是我國政府致力追尋的目標。惟隨著國內外環境快速變遷及民眾對於政府服務需求漸趨多元,當前我國政府治理出現一些挑戰,諸如:政策形成過程未能公開透明且納入民意、政策執行推動無法落實參與式課責、原有行政體系分工難以有效處理跨機關議題,以及創新動能無法有效導入相關施政等。
為面對這些挑戰,我國行政院於政府整體政策形成、執行及評估過程中,除配合組織改造進行中央政府施政計畫體系變革,更進一步推動「國家發展計畫編擬調整方案」,透過規劃、設計、協調、審議及管考一條鞭精神,將國家整體資源做最有效配置,而這些改變勢必影響各層級機關處理施政計畫與預算結合的原則與方向。
我國中央政府施政計畫體制架構之變革
近年國際有關公共治理的研究趨勢,多傾向認為一國的國家競爭力,與其政策發展、政策績效及組織體制不斷革新等密切相關,其理論基礎在於:國家所能發揮的作用與能力有限,須透過變革與結合私部門及第三部門資源,方能提供更優質的公共服務(莊文忠等,2014)。於此立論依據下,我國為提升整體施政效能,優先將行政院組織改造列為重要目標,自1996年起,歷經15年的折衝推動,終在2012年1月1日啟動行政院新部會架構,將原37個部會精簡為14個「部」、八個「委員會」、三個「獨立機關」、中央銀行、故宮博物院及兩個「總處」,合計共29個中央部會二級機構。
其中,與處理我國總體政策規劃相關的經濟建設委員會(簡稱經建會)、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稱研考會)、公共工程委員會(簡稱工程會)及主計總處電子資料處理中心,共同整併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簡稱國發會),專責處理包括國家發展綜合規劃、經濟發展、社會發展、產業及人力發展、國土空間與永續發展、管制考核、政府資訊管理及行政與法制協調革新、公共工程計畫與工程管理等政策之規劃、協調、審議、資源分配及檔案管理應用(注1)。
由於過往經建會與研考會同屬於政策幕僚機關,分別負責不同層次的施政規劃工作,因此兩者整合也帶動我國中央政府施政計畫體制調整。原由經建會研擬的「國家建設計畫」與研考會編定之「施政計畫」整合為「國家發展計畫」(簡稱國發計畫),由國發會統籌辦理;原中長程個案計畫及先期作業則調整由國發會、科技部及行政院科技會報共同審議(圖1)。
圖1 我國中央政府施政計畫體制變革
以下謹就變革後的國發計畫、施政計畫及中長程個案計畫之定位與編擬內容逐一說明。
(一)國家發展計畫
作為我國政府上位核心指導政策計畫之位階,引導整合我國各機關政策、計畫,使國家整體資源有效配置。為落實責任政治,執行期程係配合總統任期,以四年為一期,整個編列作業自總統大選年1月開始,至12月陳報行政院會議核定通過,並於次年1月1日起實施(吳俊雄、林淑英,2015,注2)。
政府治理、國家發展計畫、政策整合、施政績效、行政體系改革、公共政策參與、跨機關協調、績效評估、資源配置、施政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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