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整裝待發、逐鹿中原——台灣資訊服務業新契機
金淑慧 (2011/06/08) 《台經月刊第34卷第6期》
資訊服務產業以企業端應用為主,是協助建構企業有效管理、整合的重要支援角色,並可廣泛應用於其他產業,因而其發展對於整體產業經濟具有一定的影響性。然而台灣資訊服務產業由於國內市場太小,相關發展也較為受限,因此除了透過台灣內部環境與政策的支持,提升產業水準與能量外,創造對外發展的機會也是政府與業者的共同目標。中國廣大的市場以及語言、文化的接近,自然是我國業者主要的拓展市場,過去兩岸法規制度的限制,在兩岸簽訂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勢必為我國資訊服務業者帶來新的機會。
本文先就兩岸資訊產業發展的概況進行比較,進一步透過資深業者對產業的觀察分析我國資訊服務業相較於中國的優勢所在,最後則是探究我國資訊服務業者的可能發展契機。
兩岸資訊服務環境與產業概況
(一)資訊應用發展程度
資訊軟體的應用通常必須在網路的環境中進行,因此網際網路與資訊應用的發展也將影響對資訊服務業的需求。根據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WEF)每年公布全球資訊技術報告(Glob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Report, GITR),2010年全球138個國家中網路整備度(Networked Readiness,附注)前十名依序為瑞典、新加坡、芬蘭、瑞士、美國、台灣、丹麥、加拿大、挪威、韓國,我國排名在過去四年中不斷上升,從2007年的第17名,進步到2010的第六名,在亞洲地區則排名第二,僅次於新加坡,是歷年最佳表現,中國排名也進步為第36名。
就近四年的排名來看,我國與中國皆逐年成長,我國從2007年17名躍升至2010年為第六名,中國則由57名迅速上升至第36名,顯見我國網路整備度明顯優於中國外,更逐漸追上先進國家,而中國網路整備度雖相對落後,但其成長卓著,也意味著潛藏龐大市場商機(表1)。
表1 2007~2009年台灣與中國網路整備度排名比較
在我國與中國網路整備度各細項排名比較來看,我國政治法規環境雖已有所提升,但在所有項目中仍是排名最差的,其中又以法規制定效率、爭端解決效率、執行合約程序、執行合約時效等部分排名遜於中國,具有相當大的改善空間;在個人整備度部分,我國排名落後於中國,其中以居家電話安裝、行動電話費、固定電話線路費部分表現較差,值得我國政府重視。但在數學及科學教育品質、教育體系品質排名較佳,明顯優於中國,顯示我國資訊服務有相對良好的人才素質。在使用與應用上,我國企業及政府以ICT硬體為基礎,持續進行資訊網路化,因而有較佳的表現(表2)。
表2 2009~2010年台灣與中國網路整備度各細項排名比較
(二)資訊服務市場規模與成長性
中國經濟規模龐大,相對在資訊服務市場規模上亦有其規模優勢。2009年中國企業應用端的資訊服務業市場規模高達381.35億美元,並以資訊委外為最大宗,占總市場規模的50.42%;其次為系統整合與商用軟體,占比分別為25.55%與17.13%(圖1)。台灣企業應用端的資訊服務市場規模,2009年為37.8億美元,與中國市場相差約有十倍之多,顯見兩個市場的規模差距。此外,在產業結構上亦有所不同,台灣在系統整合的比重最大,達61.38%,其次為資訊委外與資訊安全(圖2)。
圖1 中國企業應用端之資訊服務業市場規模
圖2 台灣企業應用端之資訊服務業市場規模
中國企業應用端的資訊服務業發展,深受近十幾年來先進國家服務外包的影響,近來更成為日本與韓國企業的主要委外方,同時中國國家政策上也積極發展服務委外,因而資訊委外占了此市場規模的一半。再者,由於中國廣大市場腹地,使得中國資訊服務業除從事資訊委外之外,更進一步發展開發商用軟體,並著重開發適合中國市場的商用軟體,因而商用軟體的相關占比亦不低。
而台灣資訊服務業的興起主要在於台灣企業本身轉型之需求,因而中小型系統整合業者如雨後春筍般竄出,以滿足此市場的需求,而在累積軟硬體與服務之結合的經營能量,理所當然應朝向開發商用軟體之路前進,但受限於台灣本身市場規模太小,無法讓新開發之軟體在現有市場中接受大量的檢驗測試,因此商用軟體發展較無法形成氣候。如此,中國與台灣的企業應用端資訊服務市場,有著不同的發展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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