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經濟變.辨.辯】國家發展計畫之任務與願景

 

台經月刊

 

【經濟變.辨.辯】國家發展計畫之任務與願景

張溫波  (2016/02/20)    《台經月刊第39卷第2期》

   國家發展委員會(簡稱國發會)首長為國家發展計畫(簡稱國發計畫)統籌規劃與落實執行的舵手,任事積極,展現雄心壯志,力圖突破當前經濟低迷困局。但是該會報院核定的國發計畫(含四年中期201320142015年度計畫)是從相關部會提送的例行業務彙編而成,似無突破性的發展策略、政策措施及願景,幾乎是原經建會時代彙編國家「建設」計畫的翻版。就這一點而言,該會主導國家發展的任務亟待補強,俾能順利開創國家發展新局。

   國發計畫強調國家不斷精進,整體競爭力不斷提升,確保經濟景氣常青長虹優勢局面,這是國家全方位發展順利推動不可或缺的關鍵支柱。維持經濟繼續繁榮,不僅永保成長活力與厚植成長潛力,而且充裕國發計畫落實執行的可靠財源,重要發展策略、政策目標與願景的達成必定水到渠成。本文旨在就計畫的含義來論述國發計畫的策略、對策及願景與所擔負的使命,闡釋經濟脫胎換骨的訣竅,並歸納政策含義。

 

基本概念

   在闡釋國發計畫達成的願景與任務之前,先論述計畫與政策、目標與願景、任務與執行的基本概念。
(一)計畫與政策

   國發計畫是一項重大工程,必須採取具體行動在某一定期間順利達成特定目標及願景。具體行動就是不可或缺的必要策略與政策措施,並須落實執行。因此,國發會推動任何方案或計畫,代表某種特定政策。政策是在某一定期間內達成計畫目標及願景之手段,這是相互之間的嚴謹關係。不論計畫或政策,必須釐清「現實」問題的因果關係、創造全民最大福祉的「價值」及守護公平正義的「信念」三項原則。
(二)目標與願景

   政府應保障國人享有天賦和平、公平正義、生命財產安全、教育等基本人權,這是立國的根本,並明定於憲法。國發計畫的重要目標與願景就是隨時確保人權,並在某一定期內實現公義、和諧、均富的幸福國家願景。

   國發計畫願景若欲順利達成,國發會必須設定「經濟力、科技力、資訊力、法制力、環境力和社會力」,「六」力構成國家競爭力提升的政策目標(圖1)。增強經濟成長活力及厚植成長潛力的「經濟力」,確保經濟欣欣向榮,讓全民共享經濟繁榮的「紅利」;改善財政收支,縮減財政缺口,增裕公共投資財源,擴充基礎設施,並作為提升其他「五」力發展的後盾。精進研發創新創意的技術知識,不僅永保「經濟力」相對優勢,創造更多國內生產毛(GDP)與就業機會,突破實質薪資(real wage rate)漲的困境,而且帶動其他「五」力快速進步。推動「資訊力」不斷革新,不僅加速其他「五」力升級,而且增進民間部門與政府部門的運作效率。更新法規制度,隨時與歐、美、日等工業國家法制接軌,以強化「法制力」,除弊興利及除暴安良。落實自然生態復育與保育的工程,維護生態環境原具有的功能,確保萬世子孫共享「環境力」永續利用的權益。提升教育品質,培育更多創新創意專才,支援前瞻新興產業發展;健全社會安全機制,加強嬰兒托育、青少年輔導、老人長期照護等服務,促進社會和諧,凝聚公平正義的「社會力」。

 

1  國家競爭力結構

 

   國發會必須落實相關政策,優化「六」力,則發展願景的實現指日可待,並能扎「根」固「本」,創造嶄新競爭力。同時,國發會必須選取重要量化指標,編製幸福綜合指數,以檢視幸福國家願景的達成率,作為調整對策與列管執行進度的依據。

國家發展政策規劃國發會經濟轉型產業升級基礎建設法規改革社會力提升國家競爭力幸福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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