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變.辨.辯】國家發展計畫之任務與願景
張溫波 (2016/02/20) 《台經月刊第39卷第2期》
國家發展委員會(簡稱國發會)首長為國家發展計畫(簡稱國發計畫)統籌規劃與落實執行的舵手,任事積極,展現雄心壯志,力圖突破當前經濟低迷困局。但是該會報院核定的國發計畫(含四年中期及2013、2014、2015年度計畫)是從相關部會提送的例行業務彙編而成,似無突破性的發展策略、政策措施及願景,幾乎是原經建會時代彙編國家「建設」計畫的翻版。就這一點而言,該會主導國家發展的任務亟待補強,俾能順利開創國家發展新局。
國發計畫強調國家不斷精進,整體競爭力不斷提升,確保經濟景氣常青長虹優勢局面,這是國家全方位發展順利推動不可或缺的關鍵支柱。維持經濟繼續繁榮,不僅永保成長活力與厚植成長潛力,而且充裕國發計畫落實執行的可靠財源,重要發展策略、政策目標與願景的達成必定水到渠成。本文旨在就計畫的含義來論述國發計畫的策略、對策及願景與所擔負的使命,闡釋經濟脫胎換骨的訣竅,並歸納政策含義。
基本概念
在闡釋國發計畫達成的願景與任務之前,先論述計畫與政策、目標與願景、任務與執行的基本概念。
(一)計畫與政策
國發計畫是一項重大工程,必須採取具體行動在某一定期間順利達成特定目標及願景。具體行動就是不可或缺的必要策略與政策措施,並須落實執行。因此,國發會推動任何方案或計畫,代表某種特定政策。政策是在某一定期間內達成計畫目標及願景之手段,這是相互之間的嚴謹關係。不論計畫或政策,必須釐清「現實」問題的因果關係、創造全民最大福祉的「價值」及守護公平正義的「信念」三項原則。
(二)目標與願景
政府應保障國人享有天賦和平、公平正義、生命財產安全、教育等基本人權,這是立國的根本,並明定於憲法。國發計畫的重要目標與願景就是隨時確保人權,並在某一定期內實現公義、和諧、均富的幸福國家願景。
國發計畫願景若欲順利達成,國發會必須設定「經濟力、科技力、資訊力、法制力、環境力和社會力」,「六」力構成國家競爭力提升的政策目標(圖1)。增強經濟成長活力及厚植成長潛力的「經濟力」,確保經濟欣欣向榮,讓全民共享經濟繁榮的「紅利」;改善財政收支,縮減財政缺口,增裕公共投資財源,擴充基礎設施,並作為提升其他「五」力發展的後盾。精進研發創新創意的技術知識,不僅永保「經濟力」相對優勢,創造更多國內生產毛額(GDP)與就業機會,突破實質薪資率(real wage rate)凍漲的困境,而且帶動其他「五」力快速進步。推動「資訊力」不斷革新,不僅加速其他「五」力升級,而且增進民間部門與政府部門的運作效率。更新法規制度,隨時與歐、美、日等工業國家法制接軌,以強化「法制力」,除弊興利及除暴安良。落實自然生態復育與保育的工程,維護生態環境原具有的功能,確保萬世子孫共享「環境力」永續利用的權益。提升教育品質,培育更多創新創意專才,支援前瞻新興產業發展;健全社會安全機制,加強嬰兒托育、青少年輔導、老人長期照護等服務,促進社會和諧,凝聚公平正義的「社會力」。
圖1 國家競爭力結構
國發會必須落實相關政策,優化「六」力,則發展願景的實現指日可待,並能扎「根」固「本」,創造嶄新競爭力。同時,國發會必須選取重要量化指標,編製幸福綜合指數,以檢視幸福國家願景的達成率,作為調整對策與列管執行進度的依據。
國家發展、政策規劃、國發會、經濟轉型、產業升級、基礎建設、法規改革、社會力提升、國家競爭力、幸福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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