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動態SNG】以社會創新融合科技創新,共同打造有溫度的美好社會
王睦鈞 (2020/09/08) 《台經月刊第43卷第9期》
創新一詞,依熊彼得的定義,是指將各種生產要素重新組合,創造出更高的生產力。管理學大師Drucker說得更好,他認為「創新」就是改變資源所給予顧客的價值與滿足。人工智慧(AI)、虛擬實境(VR)和區塊鏈等新興科技,看起來將以前所未有的方式顛覆經濟和社會。此外,自駕車、智慧生產、基於雲端的大數據以及私人投資太空探索等方面,也都取得了各自的進展。然而,科技創新對社會帶來的好處卻分配不均,當只有1%的人能夠享受愈來愈多的物質財富和生活選擇時,其他人卻因為科技創新的進步,例如自動化、標準化、規模經濟等,而逐漸失去工作、社會地位和尊嚴。
在《哇!這也是合作社》一書中,作者描述了1844年英國工業革命浪潮之下,企業家對社會現況的反思以及勞工為自己爭取合理權益的故事:「機器的發明、技術的改善,引起前所未見的改變,生產力飛速成長,成果並未由大家共享,……世界上遍地財富,也貧困遍布」。當年,英國28位紡織工人成立了「羅虛戴爾公平先驅社」,集資28英鎊開始營運。成立目的是為了因應紡織廠工人罷工事件,希望能以低價買到好品質的食品,維持家庭基本生存需求。營運初期,公平先驅社產品只有糖、葡萄乾、麵粉、燕麥四種,十年後參與人數成長為1,400人,營運資本增加60倍,成功摸索出社會創新的解決方案。
這告訴我們,社會創新的產生,就是為了回應科技創新的經濟繁榮底下,各種社會、環境與人口所衍生出的棘手問題。這些棘手問題可以被視為是市場與制度失靈的產物,是傳統解決方案無法因應的,因為這些問題具有複雜、跨領域等特性。
若由Drucker對創新的基本定義再進一步延伸,Drucker認為社會創新的發展重點在於辨識需求和機會。亦即,社會創新是從現實社會的運作中,合理地研判存在哪些待解的需求和機會,並發展出合適的概念與制度來滿足它們。同時,Drucker也認為認知的改變,例如觀念和制度的改變,即有可能為整個社會帶來變化與影響(蕭富峰、李田樹譯,2009年10月)。
本文認為台灣確實有必要發展社會創新,原因是:科技創新帶來全球經濟的繁盛,也帶來社會不平等與各種社會問題。當社會內的貧富差距愈大,人們愈容易失去同理心,愈容易產生冷漠感。如果我們的未來勢必要與科技創新共生,就要讓它變得有溫度,遠離冷漠,要以社會創新融合科技創新拉近我們與美好社會的距離。科技創新的力量,有機會改善社會不平等的問題,讓科技障礙的「死角」轉變為友善社會的「眉角」。
台灣的經濟勢必追隨全球科技創新的軌跡,台灣的社會也需要社會創新打造有溫度的美好社會。台灣的社會創新政策除了降低國內發展社會創新的障礙,也需要有個平台,能夠辨識台灣社會需求和機會,持續創造社會創新議題,吸引民間參與與資本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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