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淺談體驗經濟下產業文創加值輸出策略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淺談體驗經濟下產業文創加值輸出策略

劉光哲  (2014/11/07)    《台經月刊第37卷第11期》

隨著科技日新月異,企業為追求最大利潤,在知識經濟的時代背景下,市場競爭激烈,企業需透過知識的累積,創造差異化優勢,導致部分企業過度著墨於新技術的開發與專利權取得。在這種思維下,現今多數產業需求彈性高,消費者產品選擇多的大環境下,過多的業者一味追求新技術與專利的取得,企業經營模式多停留在製造業或是供應端的思維,忽略產品與服務在消費端的認知與感受。因此,「體驗經濟」的觀念補充說明知識經濟的現象,強調新技術與專利固然重要,然是否能滿足消費者需求,在消費者心中留下美好的印象或經驗,為新技術與專利找到出口,而非束之高閣,才是產業發展的關鍵,也就是管理學上說的「Do the right thing」(做對的事),尤其在競爭激烈的產業範疇中,瞭解消費者的需求格外重要。

 

體驗經濟的意涵

陳述體驗經濟的概念時,「體驗」二字並非只是重視消費者的參與,畢竟不是每樣產品與服務,都能讓民眾親身體驗,還是有產業別的技術障礙。舉例來說,民眾至鶯歌老街觀光時有很多機會可以實際參與陶藝品製作,因為成本相對較低,但民眾鮮少有機會體驗木雕、石雕,甚至是金雕等雕刻藝術,因為材料相對昂貴,甚至無法重複使用,需具備相當的專業技術。因此,體驗二字的意涵,應擴大為消費者對產品與服務的經驗或印象,包含購買經驗、使用經驗、售後服務經驗,上述經驗將在消費者心中留下簡單明確的印象,進而決定之後的消費行為。

由於文創產品並非生活必需品,因此必須要有兩個體悟:(1)純粹的藝術品或藝文欣賞多為消費者在滿足基本生活需求以外的額外消費,在文創的消費上,是一種生活品質的享受與展現,甚至是社經地位的象徵,也就是經濟學中提到的「奢侈品」或「炫耀財」;(2)因為文創產品與服務本身就是一種與消費者溝通的過程,因此與其他產業有很大的互補效果而非替代效果。簡言之,僅少數具品牌價值的文創產品與服務,可獨立銷售。

除了高價位的藝術品及藝文欣賞外,文創本身就是與消費者溝通的語言,可透過「文化」與「創意」的元素達到宣傳效果,尤其是當文創元素是簡單明瞭,或是廣為人知的時候,文創宣傳效果將加倍。以前知名手機業者諾基亞為例,在錯失智慧型手機市場先機的情況下,為了挽回頹勢,於2011年推出「Lumia」系列手機,強調來自北歐的簡約設計與功能性,儘管諾基亞最終難逃被微軟併購的命運,然而Lumia系列手機透過「北歐」文創元素,喚起了消費者的使用記憶,為當時搖搖欲墜的諾基亞創造一線生機,甚至轉虧為盈。由此可見產品本身所蘊含的文創元素,將對特定的消費族群產生宣傳效果。

此外,文創產品或服務包含文化元素的累積及個人創意展現,甚至包含創作者本身的個人風格。因此,文創的品牌價值,必須透過長時間的累積,才能實質的反應在產品與服務的價格上,由於文創產品與服務本身並非生活必需品,因此在品牌價值的累積上或耗費更多的時間與成本。

體驗經濟文創產業影視合作華文市場置入行銷品牌價值合拍劇創意內容產業升級市場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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