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文化科技產業化與建構文化創意融合帶
鄭雅心.施翔云 (2017/12/20) 《台經月刊第40卷第12期》
綜觀近年來世界文化發展與文化政策擘劃趨勢,隨著科技演進所產生之影響力,逐漸納入相關政策之研擬。2017年文化界最重大的事件莫過於英國文化媒體暨運動部之更名,其於7月正式將部門名稱加上「數位」,改名為英國數位文化媒體暨運動部(Department for Digital, Culture, Media & Sport, DCMS),以此揭示數位科技於新時代扮演之重要角色,以及其與文化之強烈連結性。歐洲博物館組織(Network of European Museum Organisations, NEMO)於2017年3月發表之「博物館經濟價值報告書」(Money Matters: The Economic Value of Museums),則廣泛探討文化科技之運用,強調文化科技並非視科技為工具,單純改變文化內容,而是文化與科技互為影響,從而創造可顛覆整體產業模式之重大改革。
全球經濟趨勢及文化科技歷史演進
觀察近代全球經濟趨勢走向,1960~1990年代,電腦化、數位化、國際化引領風潮,產品價值跟隨主流大型品牌,企業積極開拓國際市場,並將製造產業外移至人力成本較低的國家。跨入21世紀後,網際網路科技崛起,網路化、數位經濟及共享平台化成為產業轉型重點,企業從獵奪轉為整合全球資源,並強調以創新為主導,跨國網路公司巨頭如Google、amazon等由此而生(王可言,2017,注1)。
展望未來經濟,可預見共享經濟規模將更形擴大,繼而型塑生態圈;企業則尋求國際資訊整合內化,藉此創新商業模式,市場上則首推融合人文與智慧之產品服務,即由文化內涵驅動的數位經濟(王可言,2017,注2)。不論是傳統產業霸主,抑或初露鋒頭的新興業者,皆無法置身於此時代浪潮之外,在此翻騰中,迎風順行的掌舵者,將得以成為此波全球經濟轉型之最大贏家。
承襲上述全球經濟發展趨勢,學者則以文化產業觀點,指出文化3.0時代到來。依據米蘭大學文化經濟專家薩柯教授(Pier Luigi Sacco)之分析,直至19世紀工業革命前,文化只為小部分菁英人士服務,缺乏市場規模,無附加的經濟價值產出。工業革命後,都市化始帶出大批有興趣體驗文化的民眾,惟礙於科技無法複製文化內容,創造應有市場。直至20世紀,廣播、攝影、電影、錄製音樂及現代印刷術的盛行,文化潛存的價值開始浮現。此時,文化內容可以藉科技大量化複製、傳播,流通方式也產生改變,文化在美國蛻變為一波文化工業革命(cultural industrial revolution)後的商品,文化可以有利潤計算,逐漸與娛樂產業靠攏(NEMO, 2017),然而商業化導向的內容無法保證品質,此命題正是歐洲文化把關者裹足不前,不願意投入文化革命的原因(梁曼嫻,2017)。
近年數位科技網際網路的發展,再度帶來文化另一波革命,薩柯教授將之命名為文化3.0時代(Cultre 3.0,圖1)。工業革命帶來廣大文化使用者或體驗者,科技革命浮現文化的娛樂商用價值,而數位革命則打破文化的供需關係。文化創造者與欣賞者或使用者,不再是單純的供給方與需求方,取而代之是尋求互動、參與文化製造的社會群體(NEMO, 2017)。從此文化發展歷程來看,千禧年跨入新的里程碑,文化科技已成為新時代文化發展不可或缺的一環(劉柏立,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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