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亞洲政經瞭望】「和諧社會」下看「服務型」中國政改

 

台經月刊

 

【亞洲政經瞭望】「和諧社會」下看「服務型」中國政改

孫明德  (2008/04/10)    《台經月刊第31卷第4期》

中國「改革開放」後政府組織調整回顧

1982年正值中國「改革開放」初期,最受矚目的調整是廢除領導階層的終身職務制,為此各政府機構領導人年青化,「部」層級幹部平均年齡由64歲下降至60歲,「局」級則由58歲降至50歲,並減少了各政府機構領導的編制人數,這是當時中國政府為了配合其「改革開放」之計畫經濟目標,以排除原有政府官員對經濟改革可能造成的阻礙,進行人力資源的調整,此一階段政府組織變化並不大。

到了1988年,中國政府原本計畫對中央及地方政府組織進行大規模的改革,在中央政府部分,如表1所示,由於中國計畫經濟策略的調整,中國政府裁撤了原國家計委及經委,並成立新的計委作為統籌協調,在能源部分,將原本分屬不同能源種類的部門整合為能源部,同時將水利電力部改制為水利部。在產業部門方面,將原本的機械工業委員會及電子工業部(注1),整合為機械電子工業部,航空及航太也合併為航空航太工業部,勞動人事部則分拆為人事部及勞動部兩部門,物資、建設及智慧財產權相關部門也有類似的整合與提高層次動作。在1988年的政府組織調整中,中國中央政府主要變化,是調整並減少經濟規劃及部分工業主管部門,不過在地方政府的改革部分,受到1989年天安門事件影響中央人事更替,使得相關改革工作中止,因此並無具體的成果展現。


1 1988年中國政府組織調整


       1988年中國政府機構調整,雖然是基於當時中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作為主要目標,但調整後政府部門並未減少,反而增加許多,甚至將上述1998年減少的部門再予以分拆,例如1998年合併的機械電子部又分拆為機械部和電子部,能源部又分散為電力部和煤炭部,此一時期的組織改革其實際結果與「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關聯性並不顯著。

1990年代後期,中國著手進行國有企業的改革,為配合此一大方向的推展,中國政府將原主管國有企業的政府部門大幅裁撤縮減,其中電力、煤炭、冶金、機械、電子、化學、礦產、林業等部門,以及輕工業及紡織總會等組織的裁撤,使得國有企業與政府間的關聯部分切割,這雖然有利於國有企業改革的順利推行,但許多國有企業的員工卻也在這波改革後失去了原有「準」公務員的身份,而造成了大量的失業風潮,而許多原國有企業擁有的龐大資產及資源,政府也在這波改革中流失了部分所有權。

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之後,中國政府於2003年展開另一波針對商業貿易及金融部門的改革,將原對外貿易部、計委與經貿委改為「商務部」,另基於1998年國有企業資產流失,以及金融機構大量壞帳衍生的問題,中國政府成立專責因應的部門「國有資產管理委會員」及「銀監會」。

 綜觀上述五次中國政府機構的改革,前三次主要為改革舊有的政府職能,後兩次則為因應當時的政治目標而進行,例如國有企業改革及加入WTO的承諾等,中國政府的角色逐步由「主管」轉向為「監管」,由所有者轉為監督者,值得注者的是,各次改革雖產生了不同的成效,例如1998年雖然達成了國有企業改革的階段目標,但也產生了公有資產流失及人力資源失業的社會問題。而中國政府組織數在改革後銳減,但旋即又大幅擴增,能源及人力資源等部門的分分合合,也使得其組織改革及相關政策的推行,難以產生實質的成效。

中國政改政府機構改革和諧社會服務型政府行政體制改革能源管理環境保護財政體制國企改革部門整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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