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政經瞭望】創育體系績效評估模式探討
葉俊沂 (2017/08/20) 《台經月刊第40卷第8期》
面對全球經濟成長速度趨緩,各國政府無不卯足全力,試圖尋找下階段經濟成長動能,而透過技術創新的發展,以及新創企業的發掘孕育,因而帶來之較高品質的經濟成長動能,更是各國政府所引頸期盼。為協助孕育更多新創企業,完善的創業育成(創育)體系更是各國政府及民間機構投入之重點。
根據「貝伯森學院(Babson College)創業生態系統專案」首任主持人丹尼爾‧艾森伯格(Daniel Isenberg)對創育體系的分析,一個完整的創育體系應該包括政策(Policy)、市場(Markets)、人力資本(Human Capital)、其他支援(Supports)、文化(Culture)、財務(Finance)等不同功能,透過這些功能運用,使整個創育體系能提供創業者或團隊相關創業資源,並幫助其克服創業過程中所有的困難,提高其創業成功之機率。同時,為提供這些創業時所需資源,創育體系中除創業團隊的參與之外,也還有許多大大小小的機構參與其中,包括政府、金融機構、育成中心等。以新加坡創業育成體系為例,主要參與者可分為六大類,分別為新創企業(Startups)、創投(VCs)、企業(Corporates)、政府(Government)、法人機構(Institutions),以及輔助機構諸如育成中心(Incubators)、加速器(Accelerators)和共同工作空間(Co-working),其中創業育成中心更是在創業育成體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國內創業育成體系的發展
回顧台灣創業育成體系的發展歷史(表1),最早可追溯至1978年,當時的行政院長孫運璿及總統府資政李國鼎為尋求台灣下階段經濟發展動能,同樣師法美國矽谷,透過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的籌建,吸引當時新興技術(半導體、電腦)及相關專業人才,為台灣高科技產業發展扎下深厚根基,亦可視為國內創育產業發展的典範。在這個階段的工業園區可視為國內創育體系的雛形,園區中除提供土地、廠房供高科技廠商(當時的新創企業)建廠使用,同時園區中參與者包括工業區管理局、園區周邊設立之金融機構、研究法人及支援公司,皆各自依其專業來提供高科技廠商所需服務,形成一個初具輪廓的創育體系。
表1 我國育成中心重要發展歷程
以新竹科學園區為例,新竹工業區管理局擔任政府角色,由其規劃整個工業園區未來發展策略、投資招商、環境安全、工商登記,以及公共設施的建設與維護,提供一站式政府服務;園區周邊的銀行則提供廠商所需資金需求及相關財務支援服務;研究法人如工業技術研究院等,則除協助國內科技技術持續投入發展,同時亦為政府研究資源與民間研究資源的整合平台。
伴隨國內經濟持續發展,1992年國科會(現為科技部)為促進國內學術研發成果能順利技術移轉,特針對國內學術研發成果技術移轉管道方式進行相關研究,研究中建議台灣應建立創業育成之功能機制。1996年4月我國政府藉由訂定「鼓勵公民營機構設立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要點」,鼓勵與輔導國內公民營機構,包括縣市政府、學術機構、技術研發機構、公營事業及民營企業,設立相關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來培育中小企業進行創新創業,加速台灣產業升級。
在同年7月,台灣工業技術研究院設立創新育成中心―「工研院創新育成中心」,引進美國創新育成概念,形塑台灣創新育成組織的雛形,成為國內首座育成中心。在這個階段國內創育體系導入育成中心的機制,使得創業者或團隊有機會透過育成中心為平台,取得更多創業資源來完成創業的目標。同時,學校中研究概念也有機會落實發展,有部分研究更有機會進一步商業化發展。
創育體系、創業生態系、績效評估、創新創業、育成中心、加速器、新創企業、創投資金、市場延伸、創新政策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