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經濟變.辨.辯】中國大陸《外商投資法》內涵及其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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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變.辨.辯】中國大陸《外商投資法》內涵及其意義

林雅鈴  (2019/07/08)    《台經月刊第42卷第7期》

   長期以來,外商直接投(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一直是推動中國大陸經濟成長的重要動力,根據中國大陸商務部數據2018年中國大陸新設立外商投資企60,533家,同比成69.8%,實際利用外資金1,349.7億美元(不含銀行、證券、保險領域),同比成3%1)。儘2018年以來美、中兩國爆發貿易衝突,但根據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 UNCTAD)發布報告顯示,受到美國總統川普實施減稅措施的影響,在全球外商直接投資減19%的情況下2018年中國大陸仍為全球第二大外資流入國(2)。也因此,中國大陸20193月召開的全國「兩會」中審議通過《外商投資法》,是否會更進一步擴大外資企業投資範圍,進而吸引更多外資流入,備受外界矚目。

   另一方面,2018年美中貿易戰開打以來,直201812月美國總統川普與中國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阿根廷會面後,美中貿易戰方暫時進入休兵階段,兩國並展開貿易協商。而值此美、中兩國貿易談判的關鍵時期,中國大陸20193月召開的全國「兩會」中審議通過《外商投資法》,被視為是以積極完善外商投資相關法規的具體做法回應美國要求,因而備受各方關注。

   此外,在2019328召開的「博鰲亞洲論2019年年會」,中國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表示,中國大陸將會再進一步放寬外商投資限制6月底前將再修訂發布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除縮減負面清單項目外,還將擴大服務業,特別是金融業開放,以及開放電信、教育服務、醫療機構、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及能源資源等領域。

   由於《外商投資法》內容十分龐雜且涉及中國大陸政府部門多個部委,協調十分不易,20151月中國大陸商務部公布「外國投資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後,直到20181223全國人大才對這份草案進行首次審議,但在2019130中國大陸國務院副總理劉鶴首次赴美談判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即迅速完成二審,並於315日立法通過。從這大幅縮短的審議時程和內容來看,或可看出中國大陸急欲藉此獲取與美國貿易談判的籌碼。以下將先簡介此次通過的《外商投資法》內容,之後說明其意義。
 

《外商投資法》主要內容

   此次通過的《外商投資法》內容共有六章,分為總則、投資促進、投資保護、投資管理、法律責任與附則,共42條條文,將自202011起施行。其主要內容要點為(3):

1.國家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對負面清單之外的外商投資給予國民待遇。中國大陸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對外國投資者准入待遇有更優惠規定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2.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大陸境內的出資、利潤、資本收益、資產處置所得、知識產權許可使用費、依法獲得的補償或者賠償、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幣或者外匯自由匯入、匯出。

外商投資法智慧財產權技術轉讓外資准入負面清單服務業開放經濟改革貿易談判法規完善投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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