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動態SNG】新場館與國內表演藝術生態發展之面向
楊惠嵐 (2017/03/20) 《台經月刊第40卷第3期》
現行獎補助政策
整體而言,目前國內對於表演藝術之補助資源主要來自文化部、各縣市政府文化局,以及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簡稱國藝會)。而目前表演藝術的補助政策包含藝文團隊扶植、創作及演出、人才培育、市場拓展、在地藝文特色發展、海外演出等面向。
(一)文化部「分級輔導、場館升級與國際交流」
在藝文團隊扶植策略上,為協助不同規模與發展階段的團體,文化部推出分級補助機制,分為台灣品牌團隊計畫、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縣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助計畫(圖1),藉以扶植團隊長期發展。其中以「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影響最為深遠,該計畫成立的目的是因應1987年國家兩廳院成立,缺乏演出節目,加上因應藝文環境之需求,而誕生「國際性演藝團隊扶植計畫」,讓團隊可以持續、穩健的經營。據文化部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補助資料顯示,近三年各約有85團獲得補助,整體補助金額約為新台幣1.5億元(附表)。
圖1 文化部―團隊扶植補助策略
附表 文化部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補助概況
在2012年為厚植我國文化資本,文化部推出「台灣品牌團隊計畫」,獎助曾獲「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卓越級補助之團隊,鼓勵藝文團隊在國內偏遠地區進行演出,並配合駐外館舍政策至海外演出,形塑台灣文化形象,促進國際文化交流。該計畫分別由財團法人雲門文化藝術基金會、紙風車劇團、財團法人擊樂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優人文化藝術基金會、明華園戲劇團等五個團體獲得。
而近年文化部推出「媒合團體進駐演藝合作計畫」、「活化縣市文化中心劇場營運計畫」,透過連結團體與展演場館之資源,拓展我國藝文消費市場。如媒合團體進駐演藝合作計畫為推動表演團隊長期駐點合作機制,協助各地演藝場所建立自身特色,以及提升演出節目品質,促進演藝團隊藉由固定展演場所,規劃本身發展目標,以營造國內表演藝術環境;活化縣市文化中心劇場營運計畫則為推動各文化中心朝「劇場」形式營運,提升文化中心劇場管理、行銷及節目企劃能力,培育劇場專業人才,開拓表演藝術團隊巡演機會,增加節目票房收入及製作節目比例,藉以擴大我國藝文消費市場。
另外,為鼓勵國內藝文團隊參加國際性活動,以活絡國際交流網絡的接軌,文化部推出「藝文團體出國及赴大陸地區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計畫」、「辦理東南亞人士來台文化交流合作」、「台灣青年至東南亞交流合作補助」等,並甄選國內藝文團隊參與國際藝術節演出,以拓展我國表演藝術國際空間,並增加表演團隊在國際舞台的能見度。
(二)國藝會「因應藝文生態發展調整補助機制」
國藝會在1996年根據《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而成立,成立初衷是希望透過獨立的民間藝文補助機構,運用有效率的治理機制,如設置專業的同儕審議制度,執行獎補助政策,加以協助公部門扶植我國文化藝術的發展。
在國藝會藝文獎補助政策施行20年來,其在補助機制上透過個別諮詢與諮詢會議納入專家學者之意見,審慎地調整補助金額、名額等,並且透過辦理補助基準說明會,避免藝文工作者因無法填表而申請不到補助,藉以建立其公信力的機制。據國藝會統計,20年來共資助13,042個計畫、2,682位藝文工作者、1,468個藝文團體(附注)。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表演藝術補助、藝文團隊扶植、國際文化交流、藝文消費市場、場館轉型、人才培育、國際共製、觀眾開發、文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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