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區域整合浪潮下的APEC法規謀合之發展與研析
邱奕宏 (2011/05/05) 《台經月刊第34卷第5期》
隨著兩岸在2010年簽訂ECFA,美韓自由貿易協定(US-South Korea FTA)可望在2011年獲得美國國會通過,以及與東協加三(ASEAN plus Three)相同作為達成亞太自由貿易區(FTAAP)的路徑之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TPP),將在2011年11月APEC領袖峰會達成一結論的情勢觀察,新一波的亞太區域經濟整合浪潮正如火如荼地展開。
在此波的亞太區域經濟整合趨勢下,作為2011年APEC東道主的美國,將「擴展法規合作與促進法規謀合」(注1,Expanding Regulatory Cooperation and Advancing Regulatory Convergence)與強化區域經濟整合及推動綠色成長並列為2011年APEC的三大優先議題,並強調法規謀合對降低經商成本與強化區域整合的重要性。美國對法規謀合的重視不僅顯現在2011年APEC議題上,在美國國內,總統歐巴馬亦於2011年1月投書華爾街日報,以「邁向21世紀的法規體系」為題(注2),強調將致力於削減國內法規對企業及經商所造成的阻礙,並發布「改進法規及法規檢視」的行政命令,強調公共參與、融合、創新、彈性、科學等原則對於改善法規的重要(注3)。他也隨後在1月下旬的國情咨文中,再度重申決心來減少法規對經商的阻礙(注4)。
探究為何2011年美國特別重視法規謀合的原因,除美國期望從2010年APEC主辦國日本所揭示的亞太區域經濟成長的原則性大方向換軌,到實際層面如何落實的課題外,美國高舉法規謀合的大旗,也是為實踐其亞太總體經濟戰略來鋪路。也即是美國企圖藉由APEC平台來促進各經濟體間的法規合作,藉此掃除不同經濟體間在技術法規或標準等之差異所造成的技術性貿易障礙(Technical Barrier to Trade, TBT)對商品自由流通的負面影響。
此外,美國在2011年APEC法規謀合的相關議題上,特別標舉諸如太陽光電(photovoltaics technology)、智慧電網(smart grid)及綠色建築(green building)等新興領域議題(emerging issues)上的法規謀合,即是說明其欲利用APEC管道來增進各會員體在前述議題上的法規前端合作,以為美國在這些領域的優勢企業進入亞太市場掃除障礙。藉由與APEC各經濟體經由前置的法規溝通與協調,來減少潛在的非關稅貿易障礙對美國產品的可能阻礙,以期擴大美國產品對亞太市場的出口,並進而實現歐巴馬所設下在2015年達成出口成長倍增的目標(注5)。
誠然,2011年美國對法規謀合的重視與其總體經濟戰略有著密切的關聯。然而,在當今各國關稅皆已大幅調降的背景下,法規謀合所代表的鼓勵各國在技術法規及標準的合作,及促進能獲得各國一致接受、採納並運用的規範及標準,是普遍被認為可進一步加速區域經濟整合與深化貿易與投資自由化的關鍵。特別是APEC的平均關稅已從1996年的8.2%降至2008年的5.4%,低於世界平均關稅的10.4%(注6)。換言之,此一趨勢促使APEC領袖與官員更加重視如何削減對貿易與投資的非關稅障礙議題,也致使渠等在2010年APEC橫濱領袖峰會宣言中,特別強調降低非關稅貿易障礙對深化亞太經濟整合的重要。
除APEC場域外,在過去數十年來,國際間在相關產品技術規範與標準上的法規謀合其實已有大幅進展,並已變成一普通接受的國際趨勢。各種國際或區域官方組織(如世界貿易組織WTO及歐盟EU)、政府或非政府組織,以及私人或半官方的標準與認證組織,皆在促進法規謀合上作出了顯著的發展與貢獻。此突顯了在當今亞太區域與國際大環境下,法規謀合已儼然成為如何進一步深化亞太區域經濟整合最不可迴避的重要課題之一。本文擬從法規謀合的意涵及其影響談起,藉由分析歐盟在法規謀合的經驗,來評估APEC現今的進展與未來的課題,並在結論建議我國關於法規謀合的因應之道。
APEC法規謀合、技術性貿易障礙、標準協調、智慧電網、綠建築、區域經濟整合、非關稅障礙、產業競爭力、標準認證、國際貿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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