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APEC永續性成長工作的內涵、沿革與挑戰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APEC永續性成長工作的內涵、沿革與挑戰

陳威仲  (2018/05/08)    《台經月刊第41卷第5期》

2018年為巴布亞紐幾內亞(巴紐)在1993年加入APEC後,首次主辦APEC,也是我國與香港外,最後一個主辦APEC的經濟體(表1)。因此,年度主題、優先領域的設定,高階會議的規劃,乃至於會議籌辦等細節,從2017年起即深受各國矚目。

 

1  各經濟體加入及曾主辦APEC

 

延續越南在2017年APEC推動包容性成長,以及提出「APEC促進區域經濟、金融及社會包容性行動計畫」(APEC Action Agenda on Promoting Economic, Financial and Social Inclusion in the APEC Region)倡議的基礎上,2018年APEC訂定「掌握包容性機會,擁抱數位未來」(Harnessing Inclusive Opportunities, Embracing the Digital Future)為年度主題,並在其下將「促進永續及包容性成長」(Promoting Sustainable and Inclusive Growth)列為2018年APEC三大優先領域之一(附注)。

對800萬人口的巴紐(United Nations, 2017)而言,相對於延續APEC既有的工作,包括數位/網路經濟、結構改革、連結性以及內容廣泛的包容性成長,「永續性成長」應是更切中國家利益的關懷,主要原因在於當地經濟以農礦業為主,85%人口仰賴農業活動(CIA, 2017),天然礦產包括銅、金、原油、天然氣等則占出口總額2/3以上,其中以天然氣為大宗,占出口總值40%,黃金次之(約20%),農產品出口則以原木(8%)、棕櫚油(4%)、咖啡(1.6%)、可可(1%)等為主(OEC, 2017)。

然而,綜觀歷年APEC,甚少以永續性成長作為優先領域,即使美國主辦,將綠色成長列為優先領域的2011年APEC,也著眼於能源合作、智慧科技、再製品等貿易與投資自由化議題,並非以天然資源的保育與永續開發利用為主軸。巴紐將如何凝聚APEC對農業及礦產活動的討論,並在2018年年底峰會上提出成果供APEC領袖採認,是一大挑戰。本文透過盤點APEC永續性成長的內涵及沿革,展望2018年APEC可能採取的策略。

 

APEC永續性成長之內涵及相關目標

2007年APEC在澳洲主辦下,可視為APEC永續發展元年,當年APEC領袖發表獨立的「氣候變遷、能源安全與潔淨發展APEC領袖雪梨宣言」(Sydney APEC Leaders' Declaration on Climate Change, Energy Security and Clean Development),強調將配合「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的工作,支持「後2012」的國際氣候變遷條約等減排及土地利用、森林復育工作,並強調氣候適應行動的重要性。

雪梨宣言同時提出五大目標,包括:(1)以2005年為基準,在2030年前降低能源密集度達至少25%;(2)在2020年前復育至少2,000萬公頃森林;(3)成立亞太能源技術網絡(APNet),以加強區域內能源研究的合作;(4)建立亞太永續森林管理及復育網絡,以加強在林業部門的能力建構及資訊分享;(5)推動環境商品及服務的貿易、航空運輸、替代及低碳能源使用、能源安全、海洋生物資源保護、政策分析能力及共同受惠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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