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從「開放式創新」觀點分析農業價值鏈整合發展之國際成功案例
孫智麗、余祁暐、楊玉婷 (2013/03/08) 《台經月刊第36卷第3期》
我國農業目前面臨人力高齡化、農場規模小及兼營型態、農業生產成本高等現象,而在農業少量多樣化的特性,以及多元且複雜的產業結構下,如仍無法在產業鏈中找到定位並進行整合,藉以提升附加價值並改善農業體質,將使我國農業發展面臨停滯的危機,除影響經濟價值的創造,更在糧食安全、生態環境、文化景觀,以及國土保安等方面,逐漸失去農業所創造的多功能價值。
本文將藉由美國、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在農業發展上的成功案例,分析其發展歷程與定位策略,並以「開放式創新」(Open Innovation)之概念與分析架構,探討其農業價值鏈整合之道,以作為我國農業建立國際競爭力與品牌行銷全球之參考。
開放式創新觀點
一般產業營運模式上的合作關係多半由一對一關係,如買賣關係開始發展,之後才進一步形成共同建立消費者價值(consumer value)的聯盟。聯盟中所創造的價值包含許多層面,(1)由價值鏈上的重要關係人建構合作網絡,以此網絡和下游的重要人物(player)接觸,使下游廠商更容易了解聯盟所能提供的產品、程序和服務;(2)創新活動的成本對於單一公司而言過高,在許多公司共同合作之下,較易跨過投資門檻,同時也能吸引大型投資的目光;(3)隨著逐漸投入的參與者人數增加,可加快學習速度。所謂聯盟即是由在專業領域中,各自具有不同資產和競爭力的公司所構成,彼此提供互補的資源,為其設定的目標消費者共同創造價值。一個成功聯盟的建立,必須針對價值創造(Value creation)、價值分配(Value distribution),以及網絡管理(Network management)三個部分進行規劃(圖1)。
圖1 「開放式創新」價值鏈之關鍵成功要素
(一)價值創造
聯盟的建立屬於一種開放式創新,其基本核心在於以創新為基礎,為特定消費族群創造價值。聯盟所創造的價值不僅在於將公司層次的資源和競爭力整合成聯盟層次時,可提升產品價值,也包含資源在聯盟層次可更加有效率地組合和管理。
構成目標消費者的價值之因素,稱為「基本驅動因子」(underlying drivers),在組織中為價值創造的來源。依目標消費者的不同,價值驅動因子可以有很大的差異,以植物種苗為例,若目標消費者為一般民眾,價值驅動因子可能為風味優良的番茄或環境友善的農產品;若目標消費者為農民,價值驅動因子則可能為減少作物栽培成本或增加產量等,此價值驅動因子實為聯盟成功創造價值的關鍵因素。
(二)價值分配
在組織中創造的價值須被分享給不同的參與者(也包含目標消費者)。在思考價值分配的方法時應同時考量價值創造之策略,因為參與者彼此的合作品質和所分享的價值,皆會影響組織整體可創造多少價值。此外,每個參與者必須在合作參與中獲得應有的利潤。聯盟形成得以維持之前提包括:(1)該聯盟高出外部競爭者的價值;(2)聯盟內部參與者的承諾,其中後者乃受到每個成員可獲得利潤的影響,因此有必要計算組織中的利益,以確保每個人可以取得合理的利潤,並使每個成員保有承諾。聯盟建立時,公平的價值分配很重要,因為某些參與者在組織中可自動自發扮演良好角色,但對於某些參與者,為了確保維持其在價值鏈的承諾,仍必須給予一定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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