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台灣如何再度成為外資的投資天堂?
錢思敏 (2006/05/08) 《台經月刊第29卷第5期》
隨著國內產業結構的轉型及國內投資限制的逐步開放,外國人對我國投資的重心也由製造業移轉至服務業,投資金額也逐年上升,也就是由製造業中的電子及電器產品製造業,轉而變成以金融保險業及服務業為主要投資對象。
綜觀外國人對我國的投資,主要目的由過去追求低廉勞工,轉而看重我國市場潛力,甚至是我國與中國相近的特質而來,因此,隨著外資對我國市場投資目的的轉變,要如何能持續提高外資對我國市場的投資,進而帶動投入生產、擴大生產規模、創造出口、增加政府稅收外,還能提供先進技術及創新的管理方式,提升研發水準及帶動相關產業的建立,首先應藉由對過去政府採行的投資政策、外國人投資動機及趨勢的了解開始,再思考未來可行的政策方向。
外資投資近年趨勢
為了鼓勵外國人投資,早在1950年代,政府為了保障外人投資權益而設置了「外國人投資條例」、「華僑回國投資條例」及「外匯貿易改革方案」等法令政策,雖然當時國內的投資環境、制度及法令都相對不健全,投資風險偏高,但當時以農業發展為主,低廉的勞工成本及台幣的貶值,都有助吸引外國人對我國之投資。
到了1960年代,亦先後提出「獎勵投資條例」及「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前者主要重點是在租稅優惠,而後者則強調在加工出口區將提供更多的租稅優惠,尤其是在關稅等稅捐之優惠,也反應此時我國工業的崛起,低廉的勞力及租稅都是吸引外國人投資增加的主因。
1970年代,政府為了因應以勞力密集為主的輕工業發展,但原料技術都仰賴進口,希望建立國內的重化產業,因而修訂「獎勵投資條例」。同時,在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機爆發時,採取「穩定當前經濟措施方案」,降低能源相關稅負,而使產業負擔減輕。1970年代末期,中國開始改革開放,逐漸吸引不少我國及外國人前往投資。
1980年代,由於經濟的快速成長,致使政府開始致力於推動經濟的自由化,降低關稅、放寬進口的限制。在金融自由化方面,將「銀行法」原來規定的利率管制取消、放寬銀行設立許可、銀行經營的業務項目也放寬,另外,也放寬對外匯的管制。
1990年代,政府意識到產業轉型之必要性,而設置「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以取代「獎勵投資條例」,希望能藉此來帶動產業的升級,尤其是在對研究發展、人才培訓以及自動化設備的增設等的租稅抵減,對於企業升級來說,是相當具有幫助的,另外,對外國投資者而言,相關的租稅抵減優惠,也是吸引投資的主要誘因。此外,由於波斯灣戰爭的發生,使得經濟景氣不佳,也使我國的出口減少,因此,政府開始實施「振興經濟方案」,來鼓勵民間的投資,排除影響投資的障礙,提升投資意願,也同時修改「外國人投資條例」、「華僑回國投資條例」內容中影響投資意願的部分,排除法規或行政執行方面的可能障礙,建立與國際同步接軌的投資規定。
外資誘導政策、投資環境改善、法規放寬、中國投資、自由貿易港、服務業投資、製造業轉型、智慧財產權、建築法令、研發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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