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變.辨.辯】日本企業再生支援機構介紹與啟示——亞洲最大航空公司破產案重組計畫主導者
陳佳宏 (2011/01/05) 《台經月刊第34卷第1期》
日本航空公司和旗下兩個子公司,在過去九年間接受了多次政府援助以後,終於在2010年1月19日下午向東京地方法院申請破產保護,從而進入由日本政府主導的破產重組流程。這是日本歷史上除去金融業外最大的破產案。日航與其旗下公司共負債2.32兆日圓(約250億美元),申請破產保護後,具有官方背景的日本企業再生支援機構(Enterprise Turnaround Initiative Corporation of Japan, ETIC)提議,在債務人免除3,500億日圓之債務時對其進行援助,挹資3,000億日圓,而日航提出之重組計畫謝絕外資參與其重組過程,並由企業再生支援機構進行主導。8月31日日航向東京地方法院遞交的文件中,債務人已同意免除5,220億日圓之債務,相當於無擔保債務的88%,並獲得企業再生支援機構挹資3,500億日圓。同時日航宣布將停飛49個航線,削減1.6萬個工作機會,未來不排除進入低價航空市場。到底企業再生支援機構是什麼樣的一個機構?其成立背景及運作模式為何?為何能主導亞洲最大航空公司破產案之重組計畫?對台灣的啟示為何?
企業再生支援機構成立背景及介紹
日本經濟長年來都有許多問題,包含經濟全球化帶來之競爭、出生率下降和人口老化問題,以及中央與地方政府財政惡化等。這些問題在2008年秋天雷曼兄弟所引發之金融海嘯下更為顯著,儘管政府已做了相當之努力,但日本當地經濟依舊持續處於谷底。為了解決此問題並使經濟活動再次活絡,因此必須強化及振興日本本地企業,而企業再生支援機構即在此背景下成立,其主要目標為「再造日本地方經濟(Rebuilding of Local Economies)」。
企業再生支援機構成立於2009年10月14日,資本額為201.3億日圓,主要股東為日本存款保險公司(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of Japan),截至2010年4月1日止,該機構有125名員工。其資金主要來自於日本存款保險公司,同時亦包含金融機構直接投資或經政府擔保之市場資金,日本存款保險公司之資金則主要來自於政府投資及金融機構所提存之基金,而政府擔保之市場基金具上限,2010年擔保上限為3兆日圓(圖1)。
圖1 企業再生支援機構運作模式
企業再生支援機構受日本政府授權,提供中小企業或具再生潛力但目前債務過多之大型企業營運再生之支援。可運用之工具主要有向金融機構及其他債權人要求債務免除、對金融機構及其他債權人進行債權購買、投資、貸款、給予執行再生計畫時所需之人力以改善公司之管理等。
企業再生支援機構存在之目的有三點,一為創造一個可引導經濟振興之企業再生模式,其依據公私部門智庫之意見,將主動採取引導經濟復甦之企業再生計畫,並將建立成功案例之追蹤記錄,以供日後參考;二為加強並擴大日本企業再生市場,透過該機構以觸媒之角色,主動與其他企業再生機構密切合作與結盟,以強化並擴張日本企業再生之資源;三為確保及訓練管理及企業再生人力資源,並將之擴散到各地區。
企業再生支援機構支援之資格、流程及案例
(一)支援資格
什麼樣的機構可以尋求企業再生支援機構的支持?是如日航這般龐大的公司,或者中小型公司亦能申請?這問題可分為企業規模、商業領域、企業所在區域及企業種類等四個面向分別說明如下:
1.企業規模
企業再生支援機構對於企業規模並未設定任何限制,從中小企業到大企業皆可尋求該機構之支援。
2.商業領域
所有商業領域皆可尋求支援,如製造、零售、服務、建築及運輸等各種產業,甚至連醫院及學校都可尋求支援。但建築公司必須另外符合兩個條件:(1)企業再生計畫必須包含企業規模縮減或企業之重組(包含企業合併、子公 司的共同利用等);(2)在三年內公司必須在獲利、穩定性及企業穩健度上接近產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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