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2017~2022全球OTT影音產業發展與未來關鍵成長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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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索】2017~2022全球OTT影音產業發展與未來關鍵成長趨勢

曾筱媛  (2018/12/06)    《台經月刊第41卷第12期》

寬頻網路與數位匯流發展,造成影視新興平台竄起,尤其新興OTT影音平台市場逐漸擴大,甚至逐漸威脅傳統廣播電視業務(Ofcom, 2018)。Cisco (2017)預估,全球網路數據資料量於2021年將上升至3.3 ZettaByte (ZB),其中有高達82%資料量都會是影音內容,顯見未來網路影音市場仍舊會是發展主流(Cisco, 2017)。

台灣亦在寬頻網路的潮流下,積極拓展影視相關服務。我國4G行動通訊服務自2014年開放以來,用戶數累積自2018年5月底約已達2,479萬戶,高於我國人口2,357萬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a,2018)。且隨著2017年6月30日2G服務終止,2018年年底3G業務電信特許執照即將到期,國家持續規劃5G業務,台灣行動通信市場可望朝更高速通信服務邁進。而在固網上,截至2017年年底,台灣可供12 Mbps以上寬頻網路平均覆蓋率已提升至96.7%(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b,2018),顯示我國不管在行動寬頻或固網服務上,普及率都已逐年提升。

 

OTT平台發展趨勢與經營模式

新興OTT影音平台可讓消費族群無須訂購傳統的付費電視即可收看各種影音內容,具備符合現代消費者需求的便利性,可在任何時間、地點、透過各種行動裝置、個人或筆記型電腦觀看,且價格相對低廉,甚至提供多樣化的內容服務,在台灣或國際間皆是影視內容產業積極發展的新興趨勢與研究目標。

OTT用語之定義,係引用自「目視飛航規則」(Visual Flight Rules, VFR)的專門術語「VFR over-the-top」,指飛行員在雲端之上,一望無際,沒有任何視覺障礙的目視駕駛飛行。數位匯流下,被引申譬喻為寬頻網路上的創新應用服務,有其不受監理規範,創意無限的解放性聯想。其運用於電商及相關金流服務者(如第三方支付或行動支付等)稱為OTT-Commerce;運用於語音服務者(如Skype等)稱為OTT-A;運用於承載影視內容平台者則稱之為OTT-V(劉柏立,2017)。

本文所探討之OTT概念,即係指搭載視訊影音內容為主的OTT-V服務。OTT-V是運用一對一之單點傳播技術(unicast)遞送內容,使用者可按其使用的終端設備,藉由固網(有線)寬頻、或行動(無線)寬頻上網接取視訊服務(劉柏立,2017)。從此傳統的無線電視、有線電視乃至於衛星電視之節目內容,皆可藉由寬頻網路提供更優質、便利且多元的創新應用服務。

其經營的影音內容包括以線性頻道(linear programming)為主的直播電視(Live TV)、電子銷售模式(Electronic Sell Through, EST)和隨選視訊(Video-on-Demand, VOD)等三大類(Roberts & Muscarella, 2015)。而隨選視訊依照其收費模式,又可分為「訂閱隨選視訊模式」(Subscription Video on Demand, SVOD)、「廣告隨選視訊模式」(Ad-Supported Video on Demand, AVOD)和「按次付費隨選視訊模式」(Transactional Video on Demand, TVOD)等三大經營模式(Roberts & Muscarella, 2015,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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