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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經月刊

 

【社論】運用社會企業推動農業產業化

台經院  (2015/10/20)    《台經月刊第38卷第10期》

          台灣農業已由原來生產為主,發展為兼顧生產、生活、生態的三生農業,包括:傳統生產糧食的初級產業,農產加工的二級產業,範圍從上游的肥料、農藥、飼料、農機具等,到下游的食品加工、冷凍、運輸、倉儲、運銷、保險、餐飲,以及休閒觀光、文化體驗等服務性的三級產業。就農業的經濟效益而言,雖然我國初級產業附加價值不到GDP的2%,但如果計算農業部門衍生產值與附加價值對總體經濟的貢獻,將上下游產業關聯性一併考量,推估國內農業與相關產業創造附加價值為新台幣1.53兆元,占當年(2010)全國GDP的比重11.2%。

但是農業部門的重要性除了以經濟效益來衡量外,對於國家發展還具備多功能之重要價值。農業發展的社會效益包括糧食生產的基本功能,創造社區或偏鄉就業與穩定社會的重要功能,尚具有保護自然環境、維護鄉村景觀與奠基區域發展等外部效益功能。根據Costanza等(1997)在全球自然科學最重要的期刊Nature發表之研究指出,全球以農業為核心之生態系統服務所產生的價值介於16~54兆美元之間,平均約為33兆美元,相當於當時全球GNP的兩倍;根據本院生物科技產業研究中心研究推估,台灣農業產生之生態系統服務價值可達新台幣3.99兆元。

因此農業發展對於一國民生福祉之重要價值,存在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之間的落差(外部效益或公益價值),而需政府介入或由非營利組織來提供對私部門並無利可圖的服務(所謂的「公益」或「慈善」活動),以矯正市場失靈之現象。但是政府政策經常無法及時符合民眾需求,且受到選舉影響或預算編列限制,使資源配置效率不佳;而非營利組織主要是透過捐款或補助來經營,非企業組織型態的經營效率往往不彰,無法自食其力的結果,難以培育人才持續為設立宗旨努力,也不見得能夠永續經營。 

近年來社會企業在國際間蔚為風潮,不但模糊了企業與非營利組織的界限,甚至改變政府公共政策思維。各國政府試圖透過政策引導鼓勵成立解決特定社會問題為核心目標的「社會企業」,透過一般商業營運而非捐贈的模式在市場機制中自給自足,以擺脫對政府經費的依賴,同時達成促進社會發展之目的。社會企業運用商業模式,改善社會問題的同時亦創造經濟發展與就業機會,更已成為各國農業發展重要手段之一。

例如,美加、歐盟與紐澳等國分別藉由Growing Home、Orange fiber、Ooooby等農業社會企業推動地產地消、有機農業、社區支持型農業,甚至成功解決農產品產銷問題。與我國農業環境與生產條件相近的日本,除了同時結合社區營造與社會企業,以協助農村發展與振興地區經濟外,更發展出像是Farmdo等的農業企劃公司,作為種植跟銷售之間的流通橋梁,而有效提升農民收益。綜合來說,在主要國家以社會企業來推動農業價值鏈之發展,已證明是可持續擴張和永續經營的商業模式。

為塑造社會企業友善發展環境,行政院於2014年9月4日核定社會企業行動方案,由12個部會聯手推動,以營造有利於社會企業創新、創業、成長與發展的環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社會企業發展起步階段,先以農業青年、農村社區為社會企業主要推動對象,盼能藉此運用社會企業民間能量創造農業永續發展利基。許多台灣社會創業家已在台灣這塊土地上深耕數年,對社會企業有興趣而投入的青壯年人(新農民)也日益增加。根據學界統計,目前在台灣成立的社會企業超過5,000家,其中又以農業相關社會企業為主流,顯見民間能量相當充沛。

國際上對於企業組織型態的光譜有六種,意識形態由右至左,分別是純商業利潤導向的傳統一般企業、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社會責任事業、社會企業、非營利組織附屬事業、非營利組織等,對應我國農業常見之組織型態,由右至左,則分別是公司、合作社、農會等。就農業發展而言,社會企業經營內涵包括:真正有機農業、小農聯合生產、產銷整合聯盟、農事服務提供、農業文化體驗、生態環境保護、地方社區營造、偏鄉區域發展、農業科技發展等。本社論針對「農業社會企業」定位為:「透過商業模式解決特定農業、農民、農村等三農問題的經營者,其所得盈餘一定比例用於我國農業發展目的之組織」。

然而,推動農業社會企業的過程中,仍有相關挑戰亟需解決,以運用充沛的社會企業民間能量解決現今農業所遭遇之發展問題。首先,各界對於農業社會企業之認識與共識仍待建立與凝聚,以建構發展農業社會企業之推動基磐。其次,農業社會企業目前尚未有明確的定義與定位,而其影響力評估方式亦有待發展。此外,亦需建置農業社會企業之相關行政管理機制與輔導體系。尤其,台灣現階段並無專屬社會企業之法定組織型態,是否需考量農業之需求與發展特性,建立農業社會企業之登錄制度,或如何從既有組織、公司篩選以育成新的農業社會企業,均為建置農業社會企業行政管理機制與輔導體系之重要議題之一。

綜合上述,運用社會企業發展農業,將是我國農業產業化之重要策略。呼應行政院社會企業行動方案,本社論呼籲:

1.研析我國農業社會企業之定義、定位與功能,據以建立農業社會企業之政策目標與衡量指標,並探討農業社會企業之行政管理機制與輔導體系。

2.規劃運用社會企業推動農業價值鏈之發展策略與政策目標。藉由社會企業連結生產者與消費者(例如:地產地消、在地加值)建立農業之新價值鏈,並為農村或社(地)區農業帶來發展效益。 

農業價值鏈社會企業三生農業地產地消農業永續農村發展行政管理機制產銷整合農業政策偏鄉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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