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打造我國運動休閒產業的美好願景——專訪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楊忠和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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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索】打造我國運動休閒產業的美好願景——專訪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楊忠和主任委員

採訪/周嫦娥、李繼宇、整理/薛美芳  (2007/10/11)    《台經月刊第30卷第10期》

‧運動休閒服務業為「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中推動12項重要產業之一,請教主委目前政府對運動休閒服務業或更廣義的運動產業推展之整體策略為何?各部會間的分工大致如何?

隨著國民所得的增加、知識水平及健康觀念的提升,愈來愈多的人藉由運動與休閒的結合,來均衡生活體驗、健全身心與生活內涵,並提升生活的品質。事實上,運動休閒產業的發展還可活絡經濟發展1997年日本的運動休閒產業產值超500億美元,美2000年的運動休閒產業產值高2,130億美元,在全美各類大型產業中排名第六。

從產業別分類觀點而言,運動休閒產業包含了服務業與製造業兩大產業,我國運動商品製造業當前在全球已經具有領先地位,而運動休閒服務業則因我國運動發展長期仰賴政府資源挹注,導致多數運動事務活動不具市場經營能力,整體而言尚屬起步階段。「運動休閒服務業」為行政院經建2004年研擬「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12項重點服務業之一,規劃由交通部觀光局、經濟部商業司、教育部、青輔會、本會及縣市政府共同積極推動,希望為國人建構優質運動環境,打造台灣為全民運動王國。在分工部分,除依各部會執掌進行外,過去體委會與教育部(體育司)職司因「體育」這個用詞之混淆不清而產生業務上之重疊模糊問題,本人上任後特針對「體育」、「運動」之意義、功能、目標等加以釐清,未來體委會將針對「運(sport)」有關之健身、藝術、競技及產業部分推動,一般學校學生身心健康教育之「體育(physical education)則歸教育部推展,在分工上將更為清楚與協調。

為打造台灣成為全民運動王國,本會以「活化運動賽會」做為運動休閒服務業之主軸措施,並經行政院經建2004920日召開之「全國服務業發展會議」確認通過希望透過對運動賽會做較精緻的規劃與包裝,強化活動的吸引力,並藉由周邊軟硬體產品的行銷,為運動賽會創造附加價值。最終,希望能達成帶動運動、觀光相關產業發展、建構高品質休閒環境、推動運動賽會商業化並帶動民間投資、強化我國競技運動實力,以及城市再造和活化地方經濟發展等政策目標。

針對前述目標,本會將積極輔導地方政府及運動協會爭取各項國際運動賽會在台舉行,並協助各項運動賽會之品牌建立、市場行銷與贊助募款技術,藉以挖掘各運動團體或賽事之利基。另外,各級團體辦理國際性或全國性運動賽事活動時,本會也將輔導其能結合自然、地理、歷史、人文、藝術、產業等特色,辦理周邊活動及進行相關造勢、媒體宣傳促銷等活動,以強化豐富賽會活動內容,吸引民眾參與、觀賞運動賽會活動,俾能以健康體能活動為主,文化及觀光活動為輔,創造賽會活動的商機,進而促進區域經濟發展。

為了進一步提高運動參與人口以帶動運動休閒產業發展,本會也將輔導職業運動之健全發展,並培育運動賽會籌辦、運動行銷企劃、運動休閒技能指導及運動場館營運等運動休閒服務業專業人才;同時推動相關認證制度,以提升運動賽會舉辦的品質和國際競爭力,提供民眾高品質運動賽會之內容與觀賞環境。

另為健全運動基礎建設,提高我國爭辦國際運動賽事之競爭力,提供運動產業經營必要的基礎環境,本會刻正於高雄籌設國家運動園區。園區面積包2009高雄世運主場館、高雄左訓等近70公頃,規劃有國家訓練中心、國家運動博物館、國家網球中心等六大主題,預計未來除可提供國內、國際重要賽會場館之外,也將以產業化方式進行營運管理,在運動之外提供民眾休閒、觀光的服務機能。藉由國家運動園區的設置,一方面有助爭取國際大型運動賽事來台舉辦,厚植我國運動產業化基礎,另外也可做為我國多功能運動休閒場館經營的試點,提供國內業者經營上的參考,促進業者對運動休閒產業的投資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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