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台灣二氧化碳排放現況分析
陳彥霖 (2010/11/05) 《台經月刊第33卷第11期》
溫室氣體的大量排放造成的全球暖化現象是現今全球最重要且急迫的議題之一。1992年聯合國環境發展會議(UNCED)會後簽訂了「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遂於1998年簽訂了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2009年,第15屆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COP15在丹麥哥本哈根舉行,重點在於溫室氣體相關議題的哥本哈根協議(Copenhagen Accord)也隨之誕生。在本次COP15會中及會後,多數國家皆承諾對於溫室氣體減量提出新的解決方案。
觀察此次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的最重要貢獻,在於已開發國家及開發中國家對於氣候變遷問題確立了長期的共同目標,各國將致力於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減量,以及將全球平均溫度的升幅控制在工業化前攝氏2度以內。除此之外,已開發國家提供資金來支持,並協助開發中國家處理氣候變遷問題的機制也開始啟動。而會員國必須在2010年底提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減排目標(UNFCCC, 2010)。
行政院節能減碳推動會及環保署也提出了全國減碳排放目標,目標於2020年回到2005年排放量、2025年回到2000年排放量、2050排放量回到2000年的一半之水準。目前「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已送交立法院進行立法程序,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管制與碳排放交易等機制皆納入草案中,國內碳交易平台亦預計於2010年底前完成,這些都象徵我國的溫室氣體排放將逐漸進入總量管制的階段。因此,了解不同部門及產業間的二氧化碳歷史排放水準相形重要,這些資訊可提供給政府及民眾,作為了解與研擬碳權分配方案的重要參考之一。
本文將簡介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計算方法,並從總體的觀點檢視二氧化碳排放量與台灣總體經濟變數間的關係,從個體的觀點檢視各部門、產業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與國民生產毛額間的關係。
二氧化碳排放量計算方法簡介
有鑑於15種能源產品在使用過程中(主要為燃燒)會排放二氧化碳(簡稱為15種BADCOM),包括兩種初級能源產品(煤、天然氣)、12種能源轉換業生產的次級能源產品,以及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主要成分是石灰石或碳酸鈣)。12種次級能源產品分別是車用汽油、柴油、航空燃油、燃料油、煤油、潤滑油、石油腦、煉油氣、瀝青、其他石油煉製品、焦炭及其他煤製品、燃氣。
15種能源產品依其使用途徑可分為兩類:中間投入使用及最終需求使用。中間投入為所有產業部門在生產過程中所投入使用部分,最終需求包括投資者(固定資本形成)、家計部門消費、政府部門消費所使用的部分。而存貨變動以及出口(國外排放)不列入計算,因此在以下分析中,只將用於台灣的自產及進口能源產品(BADCOM)列入計算(台灣經濟研究院,2006)。
計算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原始資料來自於經濟部能源局提供之「能源平衡表」,能源平衡表提供了不同使用者的各種能源使用量數據,另依原始單位、熱值單位與油當量單位分成三種表。
在著手進行計算之前,能源局提供的部分資訊需要再做調整(合併加總或析出)。首先必須找出能源平衡表中哪些能源產品是符合台經院3E模型中定義的BADCOM,並將屬於同一分類的予以合併(台灣經濟研究院,2006)。觀察能源平衡表中各類能源產品與模型定義之15類能源產品對照表(表1),其中能源平衡表中並無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一項。模型定義中的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主要成分是石灰石,雖不具有熱值,但會在水泥及鋼鐵產業的製程中排放出二氧化碳(台灣經濟研究院,2006)。因此,必須另外計算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但為了對照的方便性,接下來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計算中,並不含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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