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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建生專欄】自由市場理念的闡揚

施建生  (2008/10/05)    《台經月刊第31卷第10期》

我們知道,費利曼一直是以古典自由主義者自居,個人自由與巿場競爭是社會經濟發展與進步的不可偏廢的條件。他畢生對於這一理念的闡揚不遺餘力。現可就其對於巿場的力量與政府的任務,以及其由而發生的問題略加探討,以見其識見的一斑。


一、巿場的力量

在費利曼的心目中,巿場制度乃具有充沛的力量,以事物質享受水準之提高,比任何其他制度都要迅速,而且同時還能促進一些與物質繁榮同樣重要的非經濟的價值的實現,何以有這種力量呢?這是由於巿場能發揮下列四項的功能:

(一)資源運用的協調

巿場是一個自願交易的場所,在這制度之下,其中有一強大的力量,使無數人在從事物品的生產過程中充分合作,將各種資源作最有效的使用,以最低成本製成各種物品,以滿足各人生活之所需。為了說明這種情形,費利曼就舉一枝鉛筆之製成為例。他說沒有一個單獨的人知道如何製成一枝鉛筆,其中就需要許多人的分工合作。例如鉛筆外部所需的木材是從樹上砍下來的,這棵樹可能是遠在一山丘上,就須有人前往砍伐。他就須有交通工具與砍伐工具,這些都是許多人利用各自的技能與所具有的材料才能製成的。接著砍伐下來的樹必須砌成許多小塊,又須將這些小塊刨削成為鉛筆的外形,這裡所須的木工與工具又不知要經過多少人的合作才能辦到。再者鉛筆內部所需的鉛又須礦工從礦中取出,再經煉鉛廠的製造,才能成為鉛筆所需的原料。最後鉛筆上端所鑲的橡皮又需有許多人的製造才能得到。有了鉛筆與橡皮以後,又需有許多技工將它們各自安置於所應處的位置,又不知需有多少專門人員的合作才能辦到。由此可見,僅僅是一枝普通的鉛筆的製造都不是一個人單獨能知道的。

接著費利曼又說:「參與製造的千萬人之所要擔任其特殊的工作,不是因為他們自己需要一枝鉛筆,其中有些人甚至從來就沒有看見過鉛筆,也不知它的用途。每個人只知自己是想利用自己所做的工作去換取他所需的貨物或勞務。……我們之所以製造貨物或提供勞務,是為了要得到我們所想要的鉛筆。我們每次到店中去買一枝鉛筆,是將我們所能提供的一些勞務,來換取無數製成鉛筆的人個別提供的一些微小的勞務。」(Milton and Rose Friedman, Free to Choose, Harcount Brace Jovanovich, New York, 1979, pp.12~13)

從上例中可以看出鉛筆之製造雖經無數人的參與,但對於各人所應做的工作則無人亦無機構(如政府)居間協調而仍能合作無間,完成任務。這又怎樣能辦到呢?這就是市場中之價格制度的優越性之所在,因為其中一切活動都聽由價格機能的運作。換句話說,是價格機能居中協調。

(二)經濟訊息的傳播

那麼價格機能又如何居中協調呢?現可略加說明,假定現在對於上述的鉛筆之需要增加了,這時銷售鉛筆的零售店就會感到鉛筆銷路增加了,就會向批發商增加進貨,接著批發商也就會向製造商增加訂貨。於是製造商就會設法增加生產,要如此則需多購各種原料,如不能以原價如數購到也會願意多出價格。他也要設法增雇工人,如不能照原來工資雇足亦願提高工資。在這一整個過程中並沒有人在指揮與協調,其所依賴者只是巿場中之價格的變動。

消費者(購買鉛筆者)就賴生產者(製造鉛筆者)之求自利的動機,依照巿場中的價格機能傳播出各種價格之變動的訊息而進行工作,使消費者對於鉛筆的需求的欲望得以滿足。消費者所需的各種貨物與勞務都可通過上述的過程而得到滿足。不但如此,巿場制度還能保證各種欲望都能以可達到的最低成本去予以滿足,因為這對所有參與生產者過程的人也是有利的,一定會盡力設法辦到。更可喜的,是每個參與生產過程的人都只須知道自己所要做的那一部分工作,其他都可不管。價格機能自然能通過訊息的傳播,而將其他部分的工作聯繫起來而完成全部工作,使產品能以最低成本而製成。(同上注書,pp.14~16)

自由市場政府干預資源協調價格機能經濟訊息社會歧視政府職權教育憑證負所得稅企業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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