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歐盟《數位服務法》之平台影響研析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歐盟《數位服務法》之平台影響研析

葉心妤  (2024/08/20)    《台經月刊第47卷第8期》

為創造更安全的數位空間及保護數位服務用戶的基本權利,歐盟頒布《數位服務法》、《數位市場法》,主要監管線上中介機構和平台,以保障使用者權利並營造公平且開放的網路環境;以及為打擊非法內容、完善內容審核、提升平台透明度、強化青少年廣告保護、加強用戶隱私保護及協助研究人員可近用公開資料等。據此,本研究概述Google、Microsoft、Meta、TikTok,以及Snapchat平台因應《數位服務法》之相關政策,以提供我國未來對數位平台治理之參考。

 

在數位科技興起及快速發展下,全球線上平台日益受到重視,各國主管機關因應數位科技應用發展所帶來的衝擊積極治理,特別是202012月歐盟所提出的《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旨在保護數位服務用戶基本權利,並創造更安全的數位空間。

本文概述歐盟《數位服務法》之內容,介紹歐盟執委會監管線上平台之框架,並探討全球大型線上平台GoogleMicrosoftMetaTikTokSnapchat等採取之因應措施,以提供我國未來對數位平台治理之參考。

 

EC執行《數位服務法》共分為展開調查、啟動正式程序、確定違反規定所進行之處分三個階段,若嚴重違反規定,如對使用者造成嚴重傷害、威脅生命或安全等刑事犯罪,可要求暫時中止其服務。

 

歐盟《數位服務法》之內容與規範重點

(一)背景

為配合歐盟於2020年提出之「形塑歐洲數位化的未來」(Shaping Europe's digital future)數位策略,202012月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推出《數位服務法》,旨在創造更安全的數位空間及保護數位服務用戶的基本權利,亦同時推出《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對大型線上平台進行規管,維護數位市場公平競爭。

線上平台為消費者及平台業者帶來創新機會,伴隨著顯著利益,也衍生許多如線上交易非法商品、服務等;線上服務受演算法操縱使不實訊息擴大傳播;線上有害內容層出不窮等問題。為有效落實對線上平台的監管措施,EC建立各線上中介機構、平台於單一市場跨境義務及問責之通用規範。

(二)目標

《數位服務法》對公民、數位服務提供者、整體社會及數位服務企業用戶之目標皆有所不同(附圖)。

數位服務法線上平台監管非法內容平台透明度廣告保護用戶隱私風險管理內容審核青少年保護平台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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