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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亞太區域的尊嚴勞動與自由貿易

台經院  (2022/09/08)    《台經月刊第45卷第9期》

    2020COVID-19疫情爆發,不僅對全球經濟活動帶來巨大衝擊,更突顯出全球化下經濟與社會不平等、勞動權益及社會安全欠缺保障的課題。為加速後疫情時代的經濟復甦,同時強化自身因應未來經濟危機與突發事故衝擊的韌性,各國政府更積極推動環境、社會與經濟永續。在此背景下,如何於追求經濟成長的同時兼顧勞工權益與社會保障,進而促進尊嚴勞動,成APEC區域經濟合作的重要焦點議題。

APEC政策支援小(Policy Support Unit, PSU)統計數據顯示COVID-19疫情爆發後2020APECGDP成長率為1.9%,平均失業率亦20193.8%攀升20205.0%。此外,依據國際勞工組(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統計資料2020APEC區域經濟體平均工作時數損失約7.5%,其中又以秘(27.8%)、墨西(14.5%)、智(14.3%)、菲律(16.6%)、馬來西(10.1%)等經濟體最為嚴重。儘管COVID-19疫情趨緩及疫苗接種率提升APEC區域經濟活動已逐步恢復正常,但2021APEC區域COVID-19疫情所造成的工作時數損失平均仍3.4%

面對區域失業人數攀升、無薪假成為企業於疫情期間節省成本同時避免大規模資遣員工的常見措施,勞工亟需收入及就業保障渡過難關,然而目前社會保障措施的涵蓋範圍仍相當有限。依ILO的統計資料顯示2021年全球仍約41億人並未受社會安全保險體系保障,且更僅有18.6%的失業勞工享失業保險給付。

除社會保障措施不足外COVID-19疫情也進一步突顯出長期以來的尊嚴勞動赤(Decent Work Deficits)問題。舉例來說COVID-19疫情對勞工的權益及社會保障帶來衝擊,但是國際工會聯合(International Trade Union Confederation, ITUC) 2022年的調查卻顯示,目前全球仍77%的國家禁止勞工參與或組織工會,致使勞工欠缺捍衛權利的發聲管道。此外,依據聯合國全球契(UN Global Compact, UNGC) 2021年的報告,目19%勞工的收入不足以幫助他們擺脫貧窮困境;而在勞工基本權利部分,更僅只有68%的受訪企業已承諾採取具體行動及政策措施禁止童工及強迫勞動。

面對疫情為經濟及勞動市場所帶來的衝擊與挑戰ILO2022年重新修訂「全球工作協定(Global Jobs Pact),並呼籲各國以促進「尊嚴勞動」作為回應衝擊的政策措施。具體政策措施包含:創造就業機會並提升勞工的工作環境及條件、建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強化勞工基本權利保障、推動政府與勞工及雇主間的交流對話,包含透過團體協商凝聚社會共識採取共同行動,以有效因應當前危機並消除全球化所衍生的不平等現象。

然而,「尊嚴勞動」對APEC區域經濟體而言並非新的議題。在美國等已開發經濟體的倡導下,勞工權利保障相關議題1990年代起,便成APEC經濟體區域自由貿易協(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 RTAs)的重要談判議題。依ILO(2022),目前在全113個已生效且含有勞工專章或專門條款RTA中,68RTA的締約方APEC成員經濟體。而「美墨加協定(United States-Mexico-Canada Agreement, USMCA)以及「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CPTPP),更RTAs勞工專章及相關制度規範的最佳指引範例。

CPTPP勞工專章為例,其依ILO 1998年所頒布的「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Declaration of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nd Rights at Work),對於勞工基本權利,包含勞工結社自由以及團體協商權、消除強迫或強制勞動、童工,以及就業與職業歧視等保障,均做出完整規範並訂有爭端解決機制。20226月剛獲得110屆國際勞工大會通過之職業安全衛生相關基本權利與原則,則可見CPTPP19.119.3.2條。除基本勞工權利保障外CPTPP更於19.10條納入廣泛且全面的尊嚴勞動議題合作領域,且於19.12條設立勞工理事(Labour Council)作為成員經濟體就勞動議題開展合作及對話的平台。

美國目前雖然不CPTPP正式成員,且暫時沒有重CPTPP的規劃,但是美國仍持續積極將勞動議題納入區域雙邊及多邊合作機制。舉例來說,美國總統拜登20225月在東京宣布正式啟動「印太經濟架構(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 IPEF),並將成為CPTPP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另一引APEC區域邁向亞太自由貿易(Free Trade Area of the Asia Pacific, FTAAP)的潛在途徑。

在美國持續推行以「勞工為核心的貿易政策(Worker-centered Trade Policy)的方針下,禁止強迫勞動、推動性別平等,仍為美國於對外經貿談判所側重的議題。美國《防止強迫維吾爾人勞動法(Uyghur Forced Labor Prevention Act)20221月正式生效,中國涉及強迫勞動所生產的商品,已無法出口至美國市場。在中美地緣政治角力,以及美國對於自由貿易競爭體系中提升勞工基本權利的堅持下,一般預料未IPEF很可能將於貿易支柱項下訂立勞動標準相關規範,且其標準亦非常可能超CPTPP

我國作APEC成員經濟體,目前除積極爭取加入區域多邊機制CPTPPIPEF外,更與美國開展「台21世紀貿易倡議(U.S.-Taiwan Initiative on 21st-Century Trade)談判。其中勞工議題,包含勞動權益保障、促進性別平等、創造更多機會等,已被納11項談判議題。

而我國於擴大社會保障措施,推動勞工權益保障不遺餘力。舉例來說,為提供勞工更完善且全面的職業災害保險,同時擴大納保範圍,我國20215月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並20225月正式生效,所有勞工,包含自僱者及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與人員,均被納入保障,可APEC成員經濟體於後疫情時代擴大社會保障措施,促進職業安全衛生及尊嚴勞動之參考。

此外,近年企業永續發展觀念抬頭,我國許多企業亦將勞動權益保障納入企業社會責任,並依UNGC規範,於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揭露實踐維護勞工基本權利之做法。未來台灣除持續跟進美國及他國促進尊嚴勞動之具體政策措施,檢視我國相關政策規範外;亦應持續提升企業對於社會責任實踐及尊嚴勞動的瞭解,擴大我國促進尊嚴勞動之成果,以為後疫情時代推動包容性人力資源發展,參APEC區域多邊合作機制做更充足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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