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運用學界能量支援產業創新——以工具機產業為例
張淑芬 (2007/02/09) 《台經月刊第30卷第2期》
產學合作類型
大學肩負著創造、傳承與活用智慧的使命,三者交織形成螺旋狀循環:將學術價值轉換成社會價值所獲得之經濟報償回饋至「研究」與「教學」活動上,此轉換過程即可藉由提供「社會服務」來完成。
本文所稱之「社會服務」乃狹義指向學校可藉由產學合作協助產業創造經濟價值,進一步根據Vienna and Mannheim (2001)定義產學合作類型如下:
1.合作研發:學界與業界雙方共同參與研究專案。
2.契約研發與技術諮詢:與業者簽訂研發合約或提供技術諮詢。
3.人員交流:教授借調企業或業界人員轉任學界。
4.實務教育合作:研究生到業界進行短暫性的實務研究。
5.員工職訓:針對特定研究或創新主題進行員工教育訓練。
6.技術移轉:智慧財產權的應用,可從業界獲得權利金、授權金。
7.新創企業:成立技術導向的新公司,落實研究成果商品化。
8.非正式網絡:產學雙方非正式的溝通管道,例如:校友會。
人才左右著創新系統的運作
「人才」在創新系統的運作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透由產、官、學、研等部門互動所延伸出的知識創造、應用以及擴散,都需仰賴研究人員居中作用方能完成;大學擁有全國近六成博士級高階研究人力(注1),若能加強大學與產業間的交流,將有助於提升我國產業經濟價值。
根據台灣經濟研究院於2005年針對企業進行的調查顯示(注2):「與教授就個別課題合作研究」、「知識交流或人員教育訓練」、「聘請學校教授擔任顧問或提供諮詢工作」等為企業最常採用的產學交流方式。
綜觀上述,本文將從「個別教授」從事產學合作的成功案例進行分析,以工具機產業為研究標的,專訪目前與工具機廠商合作經驗豐富的教授(注3),分別從經營管理與技術層面探討成功產學互動模式與關鍵因素分析。最後,將從工具機的產學互動成功個案,彙整出一個運用學界能量,支援產業創新的模式及其關鍵成功因素。
產學合作、工具機產業、創新系統、技術研發、系統性創新、知識移轉、基礎技術、學術應用、產學互動模式、成功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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