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博志論壇】通貨膨脹的關鍵在於多種動態力量
陳博志(台灣大學經濟系名譽教授.台灣經濟研究院顧問) (2021/10/08) 《台經月刊第44卷第10期》
一次性和持續性物價上漲宜做區分
通貨膨脹(Inflation)是最常見的經濟用語之一,但大家使用這一名詞時的含意卻不一定相同,通貨膨脹這一譯名也有人認為不妥當,因此本文直接使用Inflation一詞。早期很多人對Inflation的定義,都強調它是指物價持續上漲一段時間的現象。《The New Palgrave Dictionary of Economics》中,Michael Parkin就定義Inflation為物價持續上漲的過程(a process of continuously rising prices)。但有些教科書則只把Inflation定義為一段時間內物價的上漲,一般人和媒體更常把各種物價上漲的現象都稱為Inflation,並把物價上漲率稱為Inflation Rate。於是物價持續上漲及物價上漲一下就停下來的一次性上漲,好像被當成同一件事。但這兩種現象的機制、利弊以及對策並不相同,因此仍有把它們做些區分的必要。
美國總統拜登於2021年7月21日說美國會經歷一段短期的通膨,但長期通膨失控的可能性很低;美國聯準會主席鮑爾於同年8月27日也說最近通膨上升只是過渡現象。兩人的談話都是說現在物價會上漲,但應該不會變成持續性的上漲。這也顯示一時性的上漲和持續性的上漲有區隔的必要,儘管實際上有時並不易明確將兩者區隔,但研判當前的問題是以哪一種物價上漲為主,仍有助於採取較正確的對策。
一次性的上漲常是必要的調整而不宜壓制
一次性的物價上漲主要的原因是影響各類物價的某些因素發生變化,以致市場供需力量使某些產品的價格必須上升。例如石油減產、小麥欠收以及海運受阻等因素,都可能造成甚多種物價同時上漲的現象。這種物價上漲是經濟為讓各產品供需恢復均衡,而使經濟有效率運行的必要調整,因此政府不宜隨便阻止這種物價上漲。
例如1973年台灣因為全球景氣繁榮、貿易出超、放款增加太多,以及油價上漲等因素,而出現物價上漲的壓力。政府為了安定民心而宣布各種平抑物價的政策,包括公營及公用事業在農曆年之前不會漲價,結果有些價格雖壓住了,需求壓力卻外溢到其他地方,造成薪資和其他物價過度的上漲。等公營和公用事業價格也調漲之後,台灣的工資物價整段時間合計的上漲率變成高於多數國家,台灣的出口和經濟也跟著陷入不景氣。可見壓制該上漲的物價不只會因相對價格不恰當而傷害效率,也有可能在總體經濟上反造成其他不好的後果。
持續性的上漲要由約束其動態機制來對付
一次性物價上漲的因素雖也可能連續發生,而形成物價持續上漲的現象,但物價持續上漲現象最主要的原因,是經濟中某些力量的相互影響形成一個讓物價持續上漲的動態機制。這樣的動態機制不只會使物價累積下來上漲很多而造成更多傷害,它也可能使物價上漲率繼續提高,並使經濟體系的價格和其他資訊帶有更多雜訊而降低經濟效率。面對這種物價持續上漲或Inflation的可能性,政府的做法既不是壓抑物價,也不能像物價一次性上漲時那樣放任不管,而應該設法阻斷那些讓物價持續上漲的動態力量。這些動態機制的存在,以及有時必須加以約束的可能性,是持續性物價上漲現象須和一次性物價上漲現象區分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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