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博志論壇】國家要怎樣養小孩?
陳博志(台灣大學經濟系名譽教授.台灣經濟研究院顧問) (2019/11/08) 《台經月刊第42卷第11期》
國家養小孩的方法很多
有些人不願或不敢生小孩以致全國生育率下降的少子化問題已相當嚴重,也有很多人提出各種對策,最近又有人主張幾歲以下的小孩由國家養。這種主張說來可吸引不少人,但為什麼要這樣做,以及具體的做法該如何,其實仍相當複雜。就方法來說,國家負責養小孩的做法有很多。一個極端是純自由經濟的做法,政府給父母津貼,由父母決定要怎麼養小孩。另一個極端是像赫胥黎(Huxley, 1932)在《美麗新世界》所寫的那樣,從小孩的遺傳特質到品德和技術乃至長大後的工作,都由國家負責規劃、選擇、洗腦和教育。而這兩極端之間可有無限多的「中庸之道」,要選擇哪種做法,不僅和目的、也和政府的能力有關,不是隨便說說就可以。
直接給錢可能被移作他用
不少人主張的具體政策是以生育養育津貼之名直接給父母錢,而給錢的方式也可包括給貸款或租稅減免。有些經濟學家或經濟學教科書也認為若要幫助人民,直接給錢是最有效率的,因為人們最知道自己要什麼,直接給錢可讓人做對他最恰當的選擇而最有效率,贈送或分配東西給人卻可能給了他不喜歡或不合適的東西。但在生育和子女教養問題上直接給錢卻很可能不是最恰當的,因為給父母錢的目的是為了小孩,但有權支用這筆錢的父母之目的卻不一定是為了小孩。這就是經濟學中的代理人問題(Principal Agent Problem)。曾經有些作為法定代理人的父母把政府想照顧小孩的錢拿去花用甚至買酒來喝,而不讓小孩去念書。即使父母也是為小孩好,他們的想法也不見得和國家社會的想法一致,因此由父母支配經費也常不能符合國家的目的,國家養小孩也就不能簡化為給更多錢就好。
生育率下降、國家育兒政策、少子化、經濟津貼、托育補助、教育改革、房價影響、人口政策、家庭支持、政策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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