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陳博志論壇】由外部利益的正確對策看學費補貼的爭議

 

台經月刊

 

【陳博志論壇】由外部利益的正確對策看學費補貼的爭議

陳博志(台灣大學經濟系名譽教授.台灣經濟研究院顧問)  (2023/08/09)    《台經月刊第46卷第8期》

學費高低和政府對學費的補貼爭議不休

大學學費該高或低,一直是台灣爭論不休的問題。而要高要低主要是由政府要補助多少而定,政府對不同大學和不同科系的補貼要不要有多少差異也是另一個爭論不休的問題。最近有總統參選人主張提高對私立大學學費的補助,以降低它低於對公立大學之補助的差距,結果有其他參選人指責這是大撒幣,但批評者的同黨人士則喊出公立大學全部免費的更大撒幣。也有人在台大學生交流板批評提高對私立學校學費的補助是在幫助私立廢物。另外也有參選人主張畢業生薪水較低的那些科系應該停止招生,也就是不只不補貼其學費,甚至禁止它們存在。社會精英有這樣不同的意見,以及對成績或薪資較低的學生及科系之教育的鄙視,顯示很多人並不瞭解教育和政府要補貼教育的道理。

教育主要的直接效果是提高受教育者的品質和能力,而使他們能為自己和社會產生更高的收益,能使他們的天賦和理想能更充分發展,也使社會更為公平和幸福。有關學費和政府補貼的很多爭議似乎只注意到受教育者為自己和社會產生收益的能力,但即使只看教育在這方面的效果,高材生或公立大學該得到較高補貼,甚至不該補貼私立大學學生的主張,都不見得正確。以常用的經濟學分析方法來討論這個問題,也可能會有偏誤。


必要的補貼金額不見得隨外部或社會利益提高

一項活動例如生產或教育會使全社會獲益的效果是其社會利益(Social benefit),其中會由行為者得到的部分是私人利益(Private benefit),而社會利益高於私人利益的部分則是外部利益(External benefit)。經濟學上政府要對某些行為提供補貼的理由,就是該行為會產生正的外部利益,也就是行為人沒能得到其行為對社會的全部貢獻,因而他可能不願意盡全力來做這件事。假設某項活動可帶給社會十萬元利益,而行為人只能得到三萬元收益,卻要花四萬元的成本,則行為人就不願做這對社會而言值得做的事。但若政府給予兩萬元的補貼,則行為人得到的總收入五萬元大於成本,因此願意去做,整個社會也就能得到十萬元的利益或六萬元的淨利益。所以有外部利益的行為常值得政府給予補貼。

但政府該補貼多少卻較有爭議,以這個例子而言,只要補貼超過一萬元,也就是只要讓行為人的收益加補貼高於成本,他就願意去做這件事。換言之,必要的補貼其實只決定於私人成本高過私人收益的金額,社會利益和外部利益再怎麼提高也不必再提高補貼的金額。

學費補貼公立私立大學教育公平社會利益外部利益低薪科系教育政策經濟效率偏鄉學生政府補助

分享:


 

聯絡我們

104 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8號7樓
電話:總機 +886 (2) 2586-5000
傳真 +886 (2) 2586-8855
E-mail:bussiness@tier.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