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亞洲政經瞭望】日本於WTO新回合談判中反傾銷變革議題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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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政經瞭望】日本於WTO新回合談判中反傾銷變革議題之立場

李正文  (2010/12/06)    《台經月刊第33卷第12期》

WTO第四屆部長會議20011114日在卡達首府杜哈市舉行,正式展開新的多邊貿易談判。新回合談判分別以談判小組或特別會議之形式進行,貿易救濟議題中的反傾(anti-dumping, AD)及補貼措施等議題200221日於新成立的「貿易談判委員會(Trade Negotiations Committee, TNC)架構下進行談判,而防衛措施則另WTO防衛措施委員會下進行談判。

然而,進行五年的杜哈回合談判2006724日宣告破裂,關鍵原因在於「農業市場進入」、「農業補助金」(境內支持)及「非農產品市場進入(Non-Agricultural Market Access, NAMA)三角議題上立場歧異過大200727日又全面恢復杜哈談判的各項工作WTO貿易規則談判小組主席巴葉(Guillermo Valles Galmes)於同1130日公布「修訂反傾銷與平衡措施」之主席版草(TN/RL/W/213),內容針WTO現行「反傾銷協定」及「補貼暨平衡措施協定」提出大幅修正的新條款。除了將所謂「涉案產品」、「國內產業」、損害認定之「實質阻礙產業建立」等概念重新定義與闡釋外,另有幾項重大修訂要點:歸零法則、較低稅率原則、反規避條款與落日複查等內容。

然而,由於這分草案並未取得不同立場國家的共識,招致相當大的反彈。巴葉斯復20085月,提出工作文(working document, TN/RL/W/232),該文件彙整會員對主席版草案的意見以及對協定的整合版提案,其後貿易規則小組以工作文件為基礎,採由下而上之方法,整理成新版的協商草(TN/RL/W/236),將會員較有共識的部分以條文方式呈現,同時擱置其他爭議部分,以括號註記。

2008年各國談判交涉時的立場各不相同(1),其議題包括農業、非農產品市場進入、服務及規則等。參與談判國家包括先進國(美EU、加拿大)、「反傾銷之友」The Friends of Antidumping NegotiationsFANs,包括日本、巴西、挪威、韓國、香港、台灣、智利、瑞士、新加坡、哥斯大黎加、哥倫比亞、以色列、墨西哥及泰國15國),以及其他開發中國家。2009年起,新版協商草案成為進一步討論的平(platform for further discussions)

 

1 2008年各國對修訂反傾銷與平衡措施草案交涉的構圖

 

強化反傾銷措施之規範

由於1990~2005年的全球貿易量中,開發中國家的占有率和貢獻度日趨重要(1),反傾銷措施之主要實施國也由早期的已開發國家,逐漸為開發中國家所取代,同時濫用反傾銷措施之情形逐漸擴大,影響會員於市場開放之權利WTO新回合談判後,各國不僅對於農產品的補助措施極為重視,對於非農產品(礦工業及林、漁業產品)的平均關稅率也做了減讓調整(2)。此外,近年來非農產品之出口值,約占全球出口貿易量90%WTO會員無論開發程度高低,均對於增加非農產之市場進入機會甚表關切,即使已大幅降低非農產品的關稅障礙,日本對於某些產品的高稅率仍表示特別憂心(3)。

 

1 19902005年開發中國家占全球貿易比重之變化

 

2  各國非農產品的平均減讓關稅率

 

3  日本的關心產品稅率

 

而新興國家為了保護國內產業,使用反傾銷措施的頻率似乎有增無減,全球反傾銷案2000年達到最高峰229件);隨著全球經濟金融風暴危機,仍維持攀高趨勢20022142003220件;之後有稍微降低,2003~2007年間印度啟動139件、中國啟動99件、土耳其啟動80EC啟動58件、美國啟動53件等(4),而針對日本發動的反傾銷措施不論是從長久的趨勢來看1995~2007年間累102件,或者觀2003~2007年之五年間共發36件,日本均列於全球被起訴國的前五名之內。2005年的時點來看,日本所被課徵的反傾銷稅率,約是其他會員國一般實質關稅率的五倍之多(2)。而且,反傾銷措施有愈來愈長期化的趨勢,甚至一旦啟動後迄今已超過數十年的案件仍不少(5),例如美國對日本AD措施中,最長的案例(合成橡膠)已34年,而滾珠軸承產18AD措施仍繼續中。有鑑於此,日本強烈主張「強化反傾銷措施之規範有其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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