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動態SNG】台灣海上風力發電之啟動作法
歐嘉瑞 (2013/06/05) 《台經月刊第36卷第6期》
為發展潔淨能源、加速國內風力發電系統設置開發,經濟部於2012年7月3日公告實施「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並於同年12月27日召開評選委員會,確認各申請廠商之優先順序,評選結果已於2013年1月9日公布,分別由「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海洋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及「台灣電力公司」取得受獎勵資格,政府除提供獲選業者示範機組設置費50%獎勵外,並提供示範風場作業獎勵費用約新台幣2.5億元,協助業者完成風場建置之前置作業,加速離岸風力發電開發設置。預計2015年完成四至六架示範機組設置,並於2020年前完成約30萬瓩(300MW)示範風場開發。
我國風力發電推動目標與現況
(一)推動目標
依據行政院於2008年6月5日核定之「永續能源政策綱領」,我國再生能源推廣目標,於2025年占發電系統的8%以上,2030年達6,500MW設置目標。2011年11月政府提出新能源政策,為早日實現「穩健減核、打造綠能低碳環境、逐步邁向非核家園」的願景,規劃擴大各類再生能源發電,於2025年裝置容量達9,952MW,2030年進一步增至12,502MW。而就風力發電部分,經濟部擬訂「千架海陸風力機」計畫,經行政院核定,預計於2015年完成350架陸域風力機及四架海域風力機建置,合計裝置容量約881MW,2030年完成450架陸域風力機及600架海域風力機建置,合計裝置容量達4,200MW(表1),屆時我國再生能源裝置比例會從2013年約8%,提高至2030年約16%。
表1 我國風力發電推廣目標及時程規劃
(二)發展現況
根據能源局統計,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國陸域共設置314架風力機,累計裝置容量約621MW。為達成前述風力發電推動目標,考量台灣陸域風場漸飽和,而台灣海峽擁有豐富風力資源,且國內離岸風力機組、建置工程技術已趨成熟;另國外已有實際開發案例,見證離岸風場開發對海洋環境生態無重大影響等因素,並參考國外推動離岸風力發電初期多以政府主導方式,先進行示範或先導型離岸風力發電設置,促使業者投入後續大規模風場開發。經濟部於2012年7月3日公告「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示範獎勵辦法目的即係經由離岸風力發電示範計畫,鼓勵業者加速開發設置,同時建立國內離岸風場開發作業流程,俾利業者後續投入大規模風場開發,以達成風力發電設置目標。
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重點說明
「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以下稱示範獎勵辦法)主要評選出兩案民間業者及一案國營事業,以經費補助方式,鼓勵業者進行示範開發,計獎勵業者設置六部離岸風力機組,於2015年完成示範機組設置,2020年完成示範風場設置。示範風場作業獎勵金額每案約新台幣2.5億元;同時依示範機組容量大小,提供至多50%設置獎勵金額,如以2012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並參考市場上商轉之3~5MW機型裝置成本估算,每案獎勵金額可達約新台幣4.77~7.95億元。示範獎勵辦法重點摘述如下:
(一)法源依據
示範獎勵辦法係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1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因此本辦法未規範之部分,仍須適用本條例及相關法規,如「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發展再生能源進口貨物免徵及分期繳納關稅辦法」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免徵及分期繳納進口關稅品項及證明文件申請辦法」等,以申請再生能源躉購或減免、分期繳納關稅。
離岸風電、風力發電、示範獎勵、能源轉型、綠能政策、海事工程、產業發展、國產化、專案融資、再生能源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