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政經瞭望】APEC的未來
何振生 (2012/09/06) 《台經月刊第35卷第9期》
背景說明
自1989年APEC組成以來,一直致力於提升亞太地區經濟合作的重要論壇,最初主要貢獻在於來自亞太地區不同經濟體聚集討論的經濟議題。1994年發展茂物目標以後,APEC集中在貿易與投資議題,而茂物目標實質上也成為促進APEC會員合作的催化劑。APEC會員不僅討論經濟議題,並且也執行具體行動,並以計畫的形式達成茂物目標,APEC的發展因此持續獲得所有會員體的支持。
本文目的旨在促進對於APEC運作及對APEC主辦經濟體的認識,以利進一步了解APEC。APEC運作由APEC目標、決策原則及組織架構所組成,完整的運作能夠強化APEC工作重點,並為會員體帶來利益,同時,落實APEC運作,使得會員體確保APEC以謹慎的態度、有明確的方向向前運作,以產生可預期之結果,因此,會員體能夠對APEC持續支持。
APEC每年由不同經濟體主辦,其優先項目與APEC的工作有關,每年的APEC會議因為優先項目的不同,而將產生不同領域的利益,但其實所有APEC會員體都能夠從中獲益,因為主辦經濟體必確保其規劃的優先項目,可促成所有會員體的利益。特別是APEC運作可提供指導,如此,會員體將成為APEC主辦經濟體,因為他們能夠扮演主要角色決定每年的優先事項。
現階段APEC運作
為清楚了解APEC的工作,以邁向茂物目標,因此,需要更進一步地去熟識APEC的運作,其運作包括三個重要要素:APEC目標、決策原則及組織架構。茂物目標是APEC運作的一部分,從分析及參與APEC流程,所以APEC運作可能被詳細闡述視為導致達成目標的執行過程。
(一)目標
APEC目標為運作的第一要素,APEC於1989~1993年期間,處於非常積極且急於宣告目標的態度,其兩個主要目標為支持多邊貿易體系,以及促進區域經濟合作。另一方面,當時由於APEC剛起步,在構想目標上,直接反映APEC當下所面臨的挑戰,因此,APEC在最初時期(1989~1993年),其目標設置尚未系統化。
APEC第二時期始於1994~2010年,從設定茂物目標開始到已開發經濟體達成茂物目標為止,在該時期,APEC已開始發展長期目標,並在1994年宣布的茂物目標指出,APEC已開發經濟體應於2010年前達成自由與開放的貿易及投資,而開發中經濟體將應於2020年前同樣達成目標(APEC, 1994)。
自1994年以來,APEC持續尋求達到茂物目標,2010年已開發經濟體對於有關達成茂物目標的過程與成果,普遍感到雀躍。多年來,茂物目標並未明確說明量化的目標,茂物目標所陳述的自由貿易並非等同於零關稅,事實上,每一個APEC會員體可自由提供對自由貿易的定義與說明。
茂物目標、APEC運作機制、自由貿易、區域經濟整合、藍色經濟、能力建構、非拘束性原則、ECOTECH、TILF政策、主辦國優先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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