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借鏡國際地方場域再造策略與省思
葉高廷 (2023/05/05) 《台經月刊第46卷第5期》
隨著時代推移或選舉支票的濫開,當公共建物所屬全部或部分空間出現少用、未用、不用或廢棄等狀況,就易淪為蚊子館,不僅造成納稅金額的浪費,也易形成治安上的安全死角。為再生活化被浪費或閒置的龐大公帑,本文借鑑Baltic Triangle Liverpool、Le CENTQUATRE-Paris、横浜赤レンガ倉庫、동대문 디자인플라자,以及香港PMQ元創方等國際案例,並分析地方場域再造策略重點,探討如何再造、活化這些過時的公共建物,並創造出新的再利用價值。
每個時代的發展過程中,政府都必須因應國內的社會需求,推動不同的公共建設與民間投資,打造出符合地方人民所需的公共建物。隨著時代的演進,有些建物的功能已不再被需要,造成使用率不佳,甚至荒廢成蚊子館,不但徒增公共資源的浪費,也容易形成社會安全的死角。本研究將以地方場域作為概念,探討如何再造這些「過時」的公共建物,創造出新的再利用價值。
利物浦波羅地三角區以創意及數位特區為定位,至2017年已轉虧為盈;巴黎藝術中心前身為市立殯儀館,採OT方式著重營利與非營利的平衡;橫濱紅磚倉庫創造港口繁華與古蹟的並存,成為日本第一個獲得UNESCO保護獎的古蹟。
閒置空間活化的需求
座落於台灣各地的公共建物,被視為有形固定資產。有些是產業發展所需,例如:廠房、碼頭、停車場、旅遊服務中心;有些是社會福利設施,例如:眷村、醫院、活動中心;有些是教育場所,例如:校舍、文化館、博物館、圖書館、體育館;有些具有文化保存意涵,例如:古蹟、老街、歷史建築。
這些公共建物在使用上是以「空間」作為概念。空間除了物理上由土地或建築實體所包圍的區域外,還包含感官上視線停駐的範圍(例如:建物本體的美感、戶外視覺)及身體獲取感知的範圍(例如:環繞建物的動線、環境的氛圍)。公共建物的所屬空間不只是人們可活動的範圍,更具備滿足人際互動、展現社會認同與文化價值的功能。
當公共建物所屬全部或部分空間出現少用、未用、不用或廢棄等狀況,稱之為「閒置空間」。造成閒置空間的因素,主要是原來的使用者不存在、建物本身失去機能、所有權人棄置、或管理不當等。然而,多數閒置空間仍具有再利用的價值,閒置空間不但造成有形資產的浪費,更讓人們失去情感寄託的地方。
因此,政府推動公共建物的閒置空間活化,著實具有經濟、社會與文化等多重層面的意義。除了拆除建物的選項外,如何保留原有建物,轉譯出符合時代需求的新功能,讓閒置空間重新被啟用,達到預期的使用效率,是閒置空間活化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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