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師法卓越企業經驗,建立企業技術商業化能力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師法卓越企業經驗,建立企業技術商業化能力

陳佳宏  (2012/07/06)    《台經月刊第35卷第7期》

為何商業化能力重要?

隨著技術進步及產業與外在環境更加瞬息萬變,企業必須不斷投入資本進行研發,累積知識並建立強大之技術商業化能力,以最有效率方式將產品構想迅速轉化為可販售之商品,以因應外在環境快速變動。如何進行知識累積與有效率將技術知識轉換為實際商品,對技術導向的企業來說是重要策略議題。

企業須具備良好商業化能力理由有二:(1)產品生命週期不斷縮短;(2)研發成本不斷上升。前者可由行動電話產業發展看出,Motorola行動電話原型機耗費12年達量產,其後耗費四年推出全球第一支掀蓋手機,而後歷經百家爭鳴階段,至目前智慧型手機廠商更是平均三到六個月一款,產品生命週期大幅縮短。後者可由半導體技術研發來看,根據台積電於2009年於VLSI Week簡報資料顯示,隨著製程不斷微縮,製程研發成本不斷提高,由130奈米5億美元大幅增加至32奈米14億美元。在成本不斷提升且產品生命週期縮短趨勢下,廠商若無法加速商業化速度,將無法搶得先機並回收不斷提高之研發成本投入所造成的虧損,因此技術商業化能力逐漸成為企業重要核心能力。

技術商業化的能力,包括商業化流程之建立與執行能耐。在理論上,對於商業化流程,Jolly(1997)將流程分為想像、育成、示範、推廣及持續商業化等五階段,且各階段有其應達成之目標與主要關係人。然而,除流程外,執行過程中須考量哪些重點,廠商該具備何種能力等也應是關注的重點。再者,技術商業化過程最易失敗處為技術轉化為產品原型階段,一般稱之為「死亡之谷」,要跨越死亡之谷,單一企業運作須投入大量資源,在研發成本不斷提升趨勢下,企業須調整傳統研發與商業化運作方式,納入其他創新觀點的「開放式創新」,或許為其解決方式。

本文綜合商業化流程、應有的能耐及開放式創新理論觀點,分析兩個技術商業化成功個案,特別是針對構想與育成階段,以解析廠商實際上如何落實技術商業化流程,過程中投入哪些能力與考量重點,供企業建立自身技術商業化能力之參考。

 

技術商業化相關理論

除了Jolly(1997)所提出的技術商業化流程外,Henry Chesbrough於2003年提出了「開放式創新」(open innovation)概念,強調公司點子的來源不應再侷限於公司內部,應透過搜尋外部點子,並與其他創新系統成員以委外研究、合作研究、技術移轉等方式取得所需之各項知識與技術,綜整並善加利用內、外部點子,創造更多價值,建立新的營運模式。在此觀點下,也代表著企業內部既有之創新成果不一定要為企業所使用,企業亦可以利用技術授權、技術轉讓等方式,移轉與其他創新系統成員,或以衍生新事業之方式進行,盡可能為企業創造最多的回收,加速技術的商業化。

對於開放創新,根據Rolf Reiner & Kimmo Halme(2009)研究,指出適合進行開放式創新的環境必須建立在以下五個先決條件下,才能順利推動開放式創新的合作模式,茲分述如下:

1.網路(Networking):透過網路關係建立可加速獲取所需知識,並結合不同的能力與商業夥伴關係進行商業化,開創新的商業機會。

2.合作(Collaboration):合作多來自於網路,但較網路正式且系統化。近年來跨國企業在全球擴散其創新活動,且愈來愈多企業選擇與較沒有利害關係之學研機構進行合作。

3.企業創業家精神(Corporate entrepreneurship):開放式創新提供不同於以往的商業化方式,再加上運用企業創業家精神,可藉由具目的性的知識內流、外流,如內部創業、外部參與及衍生公司等來獲取利益。

4.智慧財產管理(IP management):在開放式創新模式下,對智慧財產的管理是成功的關鍵因素。企業可由外部獲取技術與知識,但應重視流入與流出間之平衡,以確保公司價值地位。

5.研究發展(R&D):在運用外部智慧財產同時仍須進行內部研發,以協助企業提升對外部資源的吸收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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