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經月刊

 

【產業動態SNG】主要國家電業停電補償制度之探討

(2024/01/15)    

蔡宛靜  (2024/01/15)    《台經月刊第47卷第1期》目錄


近年因無預警之停電事件,時有造成民眾不便或企業經營損失而引起補償金額之爭議。基於電業之經營特性,各國電業皆無法保證永不停電,故對停電之補償措施設立明確條文。本文蒐整美國、英國、澳洲、日本等國外電業營業規章之停電事故補償制度,期能提供我國停電補償機制調整之參酌,於停電時間、停電頻率、市區或郊區、用戶類別等訂立更精細之補償規範。
 
我國近年因幾起不同規模且無預警之停電事件,造成民眾因缺電生活不便及企業或商家之經營損失,以上停電事件台電皆以「扣減電費」作為補償措施。依據台灣電力公司「營業規章」第三章第19條及第四章第39條,若停電可歸責於用戶之原因者外不予扣減電費,其餘停電情形皆可按照第39條補償用戶的用電權益損失,並根據停電時數來計算扣減的電費金額。然在長時間或大規模停電下,時有補償金額是否以補償民眾因缺電所造成之不便或企業(商家)之經營損失等爭議,因此,在社會發展已異於以往的情況下,此一課題需要進一步檢視停電補償制度並多詳加研析。此外,基於電業之經營特性,各國電業皆無法100%保證永不停電,故對停電之補償措施設立明確條文,故本文擬藉由對國外電業之營業規章於停電事故補償制度進行研析蒐整,探討與我國制度之差異,進而擬出未來修正之建議。

停電補償制度電業責任供電安全企業損失電費扣減天氣事件補償用戶權益停電頻率國際比較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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