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新創都該看的成長心訣: 企業新創的五種合作模式
副研究員鄧翔靖 (2024/06/19) 《永續學院編輯室》
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中小企業如何借助新創合作來提升競爭力?本文介紹五種企業與新創公司合作的方式,包括戰略投資、聯合研發、市場推廣、加速器或孵化器計劃以及業務外包。這些合作不僅能帶來技術創新、降低成本、拓展市場,還能分享資源與風險。透過具體的成功案例,本文將提供實用的策略,幫助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
企業與新創公司合作(CSE)的形式有多種,每種形式都有其特定的優點與缺點,也沒有一個完全的「典範」模式。企業應該就產業、產品特性及自身需求,考量應採取何種策略。例如:企業可完全掌握產業鏈核心價值,則戰略投資就可能不在選項內,而會將一些不具產值的業務發包出去。而當投資成本高、失敗機率大,但未來有可觀的市場利基,這時候戰略投資、聯合研發就可以考慮。
簡言之,形式不應拘泥,應視情況運用,甚至交替、組合應用。以下將指出幾種常見的合作形式及其優缺點:
一、戰略投資
這是一種深度的CSE形式,企業不僅投資新創公司,同時也提供技術、設備、市場通路等資源。因此,除了減少新創資金短缺的風險外,需要大量「資源」的初創者,往往歡迎這樣的形式。台積電與影像感測器晶圓封裝測試新創公司VisEra的合作,就是一次成功的戰略投資案例。台積電不僅提供VisEra技術支援,還參取得該公司部分股權,使VisEra能夠快速成長,並成為台積電代工產業鏈的戰略夥伴。
企業的戰略投資對新創而言,最大的風險在於「控制權」的掌握。由於雙方合作程度高,大企業可能會要求持股,以獲得經營控制權,進而影響新創公司的獨立性。
而對大企業而言,在與新創公司對接的過程中,經常發生企業文化和運作模式的衝突,此時雙方必須建立溝通管道,消彌彼此認知上的差異。
企業新創合作、新創、產業、商業創新、資金募集、戰略投資、聯合研發、市場推廣、加速器、孵化器、業務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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