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專題探索】從各國供應鏈金融平台看我國政府可扮演之角色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從各國供應鏈金融平台看我國政府可扮演之角色

(2023/08/09)    《台經月刊第46卷第8期》

楊孟芯.劉育昇(2023/08/09)  《台經月刊第46卷第8期》

 

鑒於現階段供應鏈金融仍有供給不足的情況,且融資流程中缺乏對交易狀態的瞭解,因此對參與方缺乏信任感,並面臨所提交的文件真實性尚待核實等問題。因此,本文透過香港、中國、印度、亞洲、阿根廷以及歐洲六個代表性供應鏈金融平台案例,參採其執行供應鏈金融平台建置、再融資/擔保的風險分擔、定訂法令或指引的三大方向,希冀提供我國建立一個合適的監管環境,為供應鏈金融的契約協議和運作條件奠定基礎。

 

供應鏈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 SCF)係指買賣雙方在交易的過程中,採用賒銷的方式進行付款,金融機構在確認賣方應收帳款資訊與真實性後,依應收帳款額度提供融資的管道。觀察一般供應鏈金融的運作方式:買方向供應商購買商品或服務後,供應商即獲得一筆應收帳款,而款項則須待至到期日才能向買方取得。假使在此之前供應商急需週轉金,則可向銀行申請應收帳款貼現(圖1)。

供應鏈金融應收帳款融資區塊鏈平台融資透明度風險分擔數位化流程融資效率政策指引中小企業支持國際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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